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是谁让“培训中心”中枪?

2014-06-27 10:29:47 谢晓刚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据知情人士介绍,一些培训中心还同时注册另外一个“某某酒店”“某某山庄”名称对外营业。虽然有两块招牌,培训中心的机构性质实际未变,培训职能越来越弱化。部分培训中心已成为单位内部、尤其是单位领导吃喝、聚会交友的“逍遥之地”。(6月27日《新京报》)

地方政府部门、央企在各地名胜、风景区建有培训中心、疗养院等场所,早已风靡,而且大有攀比之势,其富丽堂皇之面貌已不是秘密。但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的出台、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如火如荼开展,这些昔日风光无限的培训场所快速被推至舆论的浪尖。

人们不禁要问:连保龄球、游泳桑拿、棋牌室等康乐项目都可以开进食宿发票的培训中心,到底是培训什么?

笔者认为,在目前全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之际,人们有这样的疑问并不过份,而且恰如其分,可也会为这些培训中心感到委屈。毕竟,它们的存在不是一天两天的功夫,虽不能用“古已有之”,但确实“早已有之”。

培训中心的职能,顾名思义就是进行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或带有职业性质的专业培训场所,其中至少应该具备一定的培训设施、设备及场地。出于对培训中心发展前景的考虑,亦或出于对企业形象的考虑,大部门培训中心的建设都会有较完善的会议、休闲、饮食功能,而且归属政府或部门不同其装饰豪华程度也不同。

其实,此前国内大部分政府、企业的培训中心,更多的是企业内部全员性培训、疗养的场所,作为一种全员福利性质的培训或疗养,也能为增强企业凝聚力、职工归属感、企业文化建设添砖加瓦。而且此类培训中心建在风景名胜之地,可以为对外开放、创收提供天然便利。

出于此目的,企业投资将培训中心建于风景名胜地倒也是个利好消息,在福利全员的同时亦能为企业创收。

但随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部分政府、央企将领导干部非会议、非培训消费“躲”进了培训中心,一方面说明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取得实效,另一方面也给培训中心正常经营运作带来了新的考验,更暴露出我们部分党员干部奢华、腐化思想还存在。

针对这种情况,如果是单纯将培训中心进行重新洗牌,与原单位脱钩,实则是治标不治本,毕竟大部分培训中心是属于经营性存在,是企业创收的一部分,它的性质属于企业运作。

培训中心成为部分党员干部变相消费的场所,这与其它被变相公费消费的场所一样,不能因为有公款变相消费项目而关闭一家、整顿一家,只要其存在是合法合规的,我们的公权力和舆论就不能过份干涉,过之则变成了舆论暴力和司法暴力。

要杜绝培训中心成为下一个公款消费温床,还需加大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力度和查处力度,要加大防腐制度的落实、监督,要从源头上杜绝公共资源谋私利行为的发生。只有这样,下一个消费场所才能避免因沾上公款消费而“中枪”。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