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起公交燃烧事件之后,人们再次意识到公共场合的安全问题迫在眉睫。危险不再活在新闻里,如何防患于未然,成为越来越重要的议题。 5日17时06分,在杭州7路公交突燃3分钟后,微博网友@北落的忧er郁bi世界异常冷静地发出这起事件的第一条消息:“东坡路庆春路公交自燃。”不久,网友@走累了的猫也判断“公交自燃”,大呼:“好多人在里面!!!”与此同时,疑似当事人的@刀币小吏惊魂甫定,大呼:“公交车暴徒纵火,我在车门口逃过一劫算我命大,愿其他人平安。” 果然,12小时后,@平安杭州通报调查结果:“杭州公交车燃烧系放火案件,警方已初步锁定嫌疑人。”官方通报证实了@刀币小吏“暴徒纵火”的判断,于是迅速激起一波谴责之声。《财经》执行主编@何刚转发@人民日报微博时怒道:“伤害无辜,死有余辜!”直指已被烧成重伤的纵火者,比起“32人受伤,其中重伤15人”的后果,如此谴责似乎微不足道。凭借《甄嬛传》一炮走红的@流潋紫同样气愤:“希望无辜受伤者早日康复!如真是人为纵火,必须严惩!” 一时之怒不易平息,@平安杭州今晨公布:“这是一起放火事件,燃烧液体有香蕉水成分。”纵火者身份不明,纵火原因不详,各类猜测与论断开始齐飞。 针对纵火行为,@五岳散人既分析又提建议:“看了杭州公交纵火的新闻,心里真是拔凉拔凉的。如果是恐怖袭击多少还有理路可循,警务机关毕竟不是吃素的。要是单纯个人泄愤、随机作案,就真的无法事先预防了。难不成公交车站也都安检?我想,一个社会想要最大限度消除这种事,硬性安检不如柔性化解矛盾吧。”只不过,无论是恐怖袭击还是个人泄愤,对有关部门来说都是颇为棘手的烫手山芋,处理起来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 比起@五岳散人的积极破题,@床运专家石扉客将纵火事件与21名农民工伪造矿难事件联系起来,言辞颇为悲怆:“杭州公交起火果然是人为事件,是否恐袭还待查证。这类事件发生概率极低,但对公众心理冲击极大。大部分稍有经济能力的人都会想到尽量开车上下班,远离公共交通,这也是市民阶层能想到的唯一规避办法了。所以这类可怕事件本质上和盲井一样,都是社会底层的相互厮杀。” 不是所有人都愿意追溯事件背后的残酷面,更多人在面对这样一起突然而来的惨剧,纷纷表示了惋惜和祈愿。如@延参法师一贯古道热肠,呼吁:“为那些不顾自己人身危险,勇于参加突发事件救援的杭州市民点赞。祈祷无辜受伤的乘客,快些康复。”家在杭州的@Host华少主动发声:“等待确实消息。作为市民,期待真相和祈福伤者。杭州人我们一起守望相助,提高警惕,保护家人。” 仅仅是在4个月之前,贵阳公交燃烧案也曾引起广泛议论。2月27日,贵阳一辆237路公交车燃烧,致6人死亡35人受伤。据贵阳公安部门透露,嫌犯在纵火时自己背部也受轻伤。@段郎说事还义正词严地表示:“必须坚决打击这种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如今,同样的话再说第二遍,依然“不过时”。毕竟,这类伤害无辜民众的行径,不论何种原因,都是反社会和违法的行为,决不能姑息。 那么,在真相大白于天下之前,最迫切的事莫过于应对之举。好在@平安北京反应迅速,特意制作了一条“逃生指南”:“公交车起火蔓延速度非常快,但如果乘客不慌乱不拥堵,十几秒钟或可全部疏散。①车门逃生法;②车窗逃生法;③天窗逃生法;④车外营救逃生法;⑤车内灭火逃生法。”自救之外,亦有@-微笑5226献言献策:“更安全的公交车,是不是可随手开窗,能迅速撤离的那种?厦门的BRT着火事件,也因车窗是封闭式,导致乘客困堵于事故现场。由此,不少BRT都摈弃封闭式车窗。杭州的公交车窗,能改进吗?” 连连发生的人为纵火案,不仅直接造成了普通群众的伤亡,对围观者而言,这样的惨剧仿佛近在咫尺,“不坐公交”的声音也渐渐出现。不过,即使不幸发生,人们依然不该消极躲避,积极敦促政府部门加强公共安保措施、更新交通工具内部结构,都是迫在眉睫的应许之事。至于此后人们谈公交色变的心理,@鄢烈山所言最为恰当:“你还会去杭州去西湖旅游吗,那里发生了公交纵火爆炸案之后?当然会,那毕竟是小概率事件!同理,我何必害怕去新疆旅游?” |
相关阅读:
- [ 07-07]杭州公交起火警示安保亟待升级
- [ 07-07]杭州放火案背后的公交安全
- [ 03-28]平度纵火案,村民自治为何失灵?
- [ 03-27]平度开发商逼征的帮凶还有谁
- [ 07-29]共同维护法律底线,向暴戾坚决说不
- [ 06-09]厦门公交案的谴责与追问
- [ 06-09]任何理由都不是戕害无辜的理由
- [ 06-08]厦门公交起火再次击中“公交安防脆弱”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