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厦大一能查明事实、二能在防范性侵犯的制度和文化上先行一步,那无疑是在负面的事件中找到了正面的方向。】 “厦大博导诱奸女学生”一事,一波三折,真相未明。 6月末7月初,网名为“汀洋”和“青春大篷车”的两位女生先后在网络上发文,控诉厦大历史系博导吴春明“诱奸学生”,而且披露了吴春明以学术经费开房一事以及其常去的幽会地点。随后的7月14日,支持吴春明的122名历史系学生又发出了联名信,反驳举报帖,称“‘汀洋’在微博中指控吴老师利用导师之便对众多女生行不轨之事与事实不符”。最新报道显示,厦大2008级中文系校友李芙蕊刚刚给校长朱崇实寄去了76名厦大学生和校友的防范校园性侵联名信,希望厦大能公正处理此事,而且能以此为契机,“探讨建立校园性骚扰防治机制”。 表面上看,“防范校园性侵”的联名信似乎给正在进行调查的厦大增加了压力,但实际上,它提供了对“博导诱奸女生”一事的思考方向,把公众视野带出了此前利益相关者的拉锯战。如果一个已经进入公共对话领域的校园性侵事件,仅以处理或平反当事人作结,仅以厘清一时一事的小是非作结,而没有提供任何构建制度、树立规则的可能,那么这种“解决”,仍然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没解决”。 高校、科研机构近几年爆出的与性侵犯相关的消息不算少,虽然有的被证实、有的仍是疑云,但也向公众展示了“冰山的一角”。值得注意的是,这些爆料者基本都选择了以网络为出口、以新闻舆论倒逼高校回应和调查的方式,这反向证明了高等教育机构缺乏性侵犯防范机制和申诉渠道的现实。既然这起有样本意义的性侵风波发生在厦大,那么厦大也应该担当起制度设计者和先行者的角色。 如果这起风波不仅能引起高校在防范性侵犯方面的尝试,也能带动全社会对性侵犯的关注和重视,那么无疑是更理想的方向。性骚扰界定模糊和申诉无门的情况,本来在我们的社会就非常普遍,立法二十余年、修订九年的妇女权益保护法,也只不过笼统地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说到底,象牙塔里的性侵事件不过是展现了社会的局部状态,与之相应,要形成反性侵的社会文化,也不妨从这个局部、从最具人文精神的高校社区开始。 一个社会的成熟度越高,其对私人权利的保护就越明晰、细致。而其中,对女性个体权利的保护则更有象征意义,基本可以看做社会文明的路标。虽然短时间内看来,“博导诱奸女生”的风波不管真相如何,其影响都是负面的,但如果厦大一能查明事实、二能在防范性侵犯的制度和文化上先行一步,那无疑是在负面的事件中找到了正面的方向。不仅能为高校开风气之先,也能有助于提升我们整个社会成熟度。 本报特约评论员 刘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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