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看作对闽剧的推介 闽剧比基尼固然不伦不类,但是,在如今“混搭”成风的背景下,也确是一种创新。而且某种程度上,如形象设计方所说,“将戏曲与比基尼这两种元素相结合,呈现传统与现代相互融合的效果”。也因此,大可不必“一棍子打死”。 这种混搭至少让人耳目一新。我们一直在说“百花齐放”。既然如此,我们应该容得下比基尼“攀附”闽剧,这样一种“另类”的美。 如果担心“闽剧比基尼”会“夺”了“真”闽剧的“风头”,那么,这也不关比基尼“闽剧”什么事,要反思的是“正宗”闽剧自己,何以400余年历史的国粹,会让这四不像夺人眼球。因此,不妨宽容、包容以待,甚至可看作一种对闽剧的推介。(钱夙伟) 一场情色闹剧而已 戏曲之美,美在极富表现力的唱功和婉约的内涵,美在那种古典的优雅、思想的矜持、文化的深邃;而比基尼,如果说它也很美,也只是美在女性半遮半露、性感妖艳的曼妙身形。 两种元素不是说不能杂糅以产生新的艺术美,但决不是简单地头戴戏曲帽子、身上穿个比基尼,就叫创新。 所以,当戏曲混搭了比基尼,这样的“创新”实在不伦不类。中西文化可以交流融合,传统文化与现代元素也可以相互渗透,但不可生搬硬凑。否则,性感妖艳的比基尼与流传千年的国粹,不仅碰撞不出时尚的火花,反而会让人觉得,此举不过是借助戏曲的“文化外衣”来达到“另类诱惑”,颇有点卖弄风骚、让戏曲成为“情色闹剧”之嫌。(何勇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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