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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杖、权杖与法杖,你选哪个?

2014-07-30 17:57:56 刘  健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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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车子在禁停区域被民警开罚单,昨日,福州一男子持木棍和当事民警发生争执,附近市民用手机拍下争执画面后,发至微博,并引发网友热议。(7月30日《海峡都市报》)

为规范城区人行道上的车辆乱停乱靠行为,执法部门依法对停靠在禁停区域而拒不开走的车辆处以罚单,再正常不过。可是,面对执法民警,男子却执棍对峙,这是要闹哪出?

诚然,警察的权威不容挑衅。尽管我国没有像美国那样强调他们的“绝对权威”——在执法时,如果对方出言不逊或者抗拒执法,警察可以以抗拒执法名义将其强行逮捕,甚至是对其开枪,根本不容现场争辩。但是,法律对类似“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妨碍公务的行为,也划定了罪与罚的分水岭。不论出于何种理由,男子都应该据法申辩。遗憾的是,当他执起棍棒的瞬间,已经僭越了法律的城垣。

法律才是解决争议的“神器”。事实上,不仅行政执法须依法定,守法公民亦有权拒罚。倘若该男子对警察的当街处罚心存疑议,也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等法律手段实现自我维权。男子或不知晓,《行政处罚法》早已有言在先,即行政机关在进行检查和当场处罚时,应当亮证执法。否则,当事人有权拒罚,并向有关机关举报或报案。将如此明了的程序弃而不用,当真是“no zuo no die”了。

其实,类似的冲动之举并不鲜见。故而,值得我们思考的是,事后既知“复议”一说,当事人又因何当场掏出木棍,更要搬出七大姑八大姨来叫板?想来,若非一时热血窜头,动了戾气;便是感染过特权的迷瘴,欲借助姨夫手中的“权杖”来对抗民警的“法杖”。殊不知,恢恢法网之中,睽睽众目之下,再大的权力最后只能缩回制度的牢笼。此时呼叫姨夫,莫不是坑爹嫌少,还要坑姨夫不成?

人非圣贤,过而改之亦善。放下木杖,忘掉权杖,捡起法杖,将“人生座驾”开往法治的光明大道上,方能一路坦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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