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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昆山爆炸事故的责任链条

2014-08-04 07:37:36 樊大彧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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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爆炸事故是长期忽视劳动者健康及生命安全所造成的恶果,是无视前车之鉴而发生的人祸。问责必须从严,违法必须追究,对那些失职渎职和涉及其他违法犯罪的企业管理者和监管人员,必须依法依规严加惩处。这是向逝者和伤者作出应有的交代,也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的重要一步。”】

8月2日,江苏苏州昆山市开发区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汽车轮毂抛光车间发生爆炸。截至昨晚,事故已造成69人死亡,187人受伤。国家主席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力做好伤员救治,做好遇难者亲属的安抚工作;查明事故原因,追究责任人责任,汲取血的教训,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相关报道见03、04版)

昆山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初步判明系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疑因粉尘爆炸引发。事故造成如此惨重的伤亡,令人痛心!发生事故的中荣金属公司是一家外商独资企业,该公司工人家属透露,公司平时车间里环境比较脏,有很多粉尘,管理也不严格。还有家属反映,该公司存在工作时间超长等问题。任何企业如果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程从事经营活动,安全责任事故就可以最大限度避免,发生了如此严重的事故,企业管理者难辞其咎。目前,该企业5名负责人已被公安机关控制,事故原因查明后,相关人员难逃法律严惩。

除了事发企业负责人,还有谁要为事故负责?此次爆炸事故发生前不久,7月15日,江苏省举行新闻发布会,省安监局主要负责人介绍了该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宣布“全省正在开展以消除重大隐患为重点的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有关专项行动覆盖全省所有地区、行业领域,而行动的目的是“确保青奥会期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然而,在专项行动开始后半个月,昆山却发生了如此严重的爆炸事故,当地安监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是如何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的,不能不让人怀疑。

此次昆山爆炸事故,最令人无法接受的是,前车之鉴近在眼前,惨烈事故却未能避免。今年4月16日,同在江苏的如皋市双马化工发生了一起粉尘爆炸事故,造成8死9伤。据初步分析,如皋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公司在未停车清空物料的情况下,违章动火,引起硬脂酸粉尘爆炸,继而引发火灾。如皋爆炸发生后,5月初,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粉尘场所的安全管理,强化动火等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江苏有关监管部门是否吸取了如皋爆炸事故的教训,是否针对粉尘爆炸事故排查过隐患,是否强化了有关安全生产的监管?如果这些工作都没有做或没做到位,拿什么防止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再度发生?

航空界有一条关于飞行安全的著名法则“海恩法则”——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个事故隐患。看似刻板的统计数据,准确地说明了飞行安全与事故隐患之间的必然联系。这种联系不仅存在于航空领域,在其他生产领域也存在类似的关联。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事故,事故的发生总是量的积累的结果,换句话说,任何安全事故从逻辑上讲都是可以预防的。4月份发生的死亡8人的如皋爆炸事故,已属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如皋爆炸发生后,江苏有关安监部门就应该汲取惨痛教训,举一反三,对同类问题的事故征兆和隐患进行彻底排查处置,防止类似问题重复发生,把重大事故阻断于萌芽状态。一起重大事故应该发挥的警示作用,明显被有关企业和安监部门忽视了,于是又一起重大事故接踵而至,而且造成了更严重的人员伤亡,酿成了更惨烈的人间悲剧。

昆山爆炸事故是长期忽视劳动者健康及生命安全所造成的恶果,是无视前车之鉴而发生的人祸。经济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相关企业负责人和监管部门本应是这条红线的守护者,却没有担当起应负的责任。问责必须从严,违法必须追究,对那些失职渎职和涉及其他违法犯罪的企业管理者和监管人员,必须依法依规严加惩处。这是向逝者和伤者作出应有的交代,也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的重要一步。

本报评论员 樊大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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