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当其罪,严防违法企业逃脱刑罚,才能依法提高违法成本,增强法治敬畏】 6名企业高管被依法刑拘,这是上海“福喜事件”的最新进展。据透露,公安机关从一开始出现犯罪嫌疑的时候就主动介入,加强“行(政)刑(事)衔接”,成了处理这次事件的一个突出特点。 以往,人们熟悉的执法模式是:媒体暗访曝光,食药监部门闻风而动,将线索移送给公安机关,待公安机关坐实之后方进入司法程序。此次,上海公安机关从一开始就未缺席。一个重要原因,是考虑到福喜事件违法犯罪的严重性,如果坐等后期介入,在侦查和打击力度上就会受到影响。这种“行刑衔接”的模式,无疑更有针对性,也更有震慑力。 “行刑衔接”并非新生事物。早在2001年5月,国务院就提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衔接,建立信息共享、沟通便捷、防范有力、查处及时的打击经济犯罪的协作机制”。特别在食品监管方面,“行刑衔接”机制是遏制以罚代刑、以罚代管、“保护伞”放任等问题的撒手锏。 在一些地方,有的部门和公职人员吃人嘴软、拿人手短,对问题企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迷恋“养鱼执法”,把问题企业当成可牟利的“摇钱树”。其结果,往往是形成破窗效应,法规成了“稻草人”,违法成本远远比不上非法牟利所得,助长了一些人的侥幸和投机心理。违了法,不能“罚酒三杯”,应依据有关法律追究刑事责任,让作奸犯科者付出应有的代价。这样,才能树立法治公信力,增强各方的敬畏心。 平出于公,公出于道;持心如衡,以法为平。“行刑衔接”,并非故意找茬、深文周纳,将小虾米视为大老虎,而是罚当其罪,严防违法企业逃脱刑罚,依法提高违法成本。既不小罪重罚,亦不大罪轻罚。正如著名法学家贝卡利亚所说,“刑罚的力量不在于严酷性,而在于其必定性,即便是最小的恶果,一旦成为无可逃遁的,就总是令人心悸。” 当然,刑罚毕竟只是事后处理,遏制食品安全问题,关键还是监管前置、防患未然。曾有业内人士发现一种现象,很多地方的食品问题爆发之前,多是“政府最小化”状态,监管部门对市场上发生的破坏规则行为,要么听之任之,要么作为不大;问题发生之后,多是“政府最大化”状态,几乎调动所有的资源去应对某一问题,代价高昂。有鉴于此,唯有刷新执法模式,加强常态治理。从这个意义上说,“行刑衔接”也在提示人们,法治应时刻存在,平时就动真碰硬、防微杜渐,那么食品安全的防线就会更加牢固。 |
相关阅读:
- [ 07-30]福喜中国10日危机,只能说抱歉?
- [ 07-28]福喜过期肉事件,“橘生淮北”?
- [ 07-28]上海福喜7次被查,为何都安然过关
- [ 07-24]谁是舌尖上“福喜过期肉”的最大输家?
- [ 07-24]从“福喜门”反思食品安全监管短板
- [ 07-24]要为“福喜过期肉”打上制度封印
- [ 07-23]福喜提供过期肉,麦当劳肯德基责任为何?
- [ 07-23]从“福喜门”反思食品安全监管短板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