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救人想出名”背后的报道伦理

2014-08-11 16:52:16 毛建国 来源:羊城晚报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8月1日晚上8点多,在徐州闹市区,一名男子从花坛中冲出,扑倒两名骑车女孩,试图当街猥亵。危急时刻,“大叔”马正亮挺身而出与男子展开搏斗,鼻梁被打骨折。事后,两女孩将马正亮送医,还垫付了医药费。见义勇为后,本该有个圆满结局。可是,就在媒体报道的当日晚上,被救女孩的亲友到医院找到马正亮,称他“找记者是想出名”,将他指责一通。(8月8日《现代报道》)

现在对这一新闻的关注,基本上都集中到了“救人想出名”上。从网友的跟帖来看,多数人认为被救女孩家属不应该拿找记者说事,即使马正亮“救人想出名”,也没有什么错。甚至有人认为,被救女孩家属现在的做法,纯属忘恩负义。

站在道德高地指责别人,总是十分容易,可换位思考,事临己身,却是异常沉重。救人是事实,义举要肯定,如果没有马正亮的挺身而出,两名女孩还不知出现什么恶劣后果。但两名女孩毕竟已经被救了下来,而在传统语境里,“猥亵”这两个词对于年轻女孩的杀伤力,也是不言而喻的。

根据马正亮的介绍,女孩的亲友认为,有媒体在报道中使用了女孩的侧面照,虽然打了马赛克,但仍对女孩的形象带来了负面影响。这也是被救女孩家属态度逆转的原因。心平气和地想,曝光之后,会不会对女孩的形象和生活造成影响?联想现实的流俗,考虑人言的可畏,对此会有更深的认识。被救女孩家属态度的逆转,虽然遗憾,但事出有因,恐怕不能简单地使用“忘恩负义”这样的词,对其进行无节制的道德谴责。

这些年来,围绕地震报道的伦理问题,媒体界基本形成了共识。对好人好事的报道,同样有一些伦理需要坚守。比如说,在捐资助学的报道中,能不能出现未成年人的形象和声音?在好人好事的报道中,在肯定善举的同时,能不能考虑被救者的心情和感受,适当淡化被救者的形象和身份?拿这起正能量报道来说,能不能事先征求报道对象的意见,屏蔽掉女孩的身份信息、让人发生联想的身份信息,特别是不使用女孩的照片,哪怕是侧面照?在现实社会背景下,这既能够传递正能量,也不至于给女孩造成任何可能的哪怕是想象中的伤害。如此何乐而不为?

如果尊重了当事人的感受,形成并且坚守了一些报道伦理,何至于让爱心受伤,让善良的人心痛?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