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医院规定开救护车不允许抽烟,这位孙司机为什么就大大咧咧地抽了呢?林副院长认为,晚上值班压力大,司机有抽烟的需求很正常。其实不难推理,是医院的管理在“打瞌睡”,导致规定成为聋子的耳朵——摆设。 众所周知,医护人员晚上也要轮流通宵值夜班,面对危重病人以及病症和情绪都不稳定的患者,压力不比开救护车的司机小。可是医护人员能抽烟吗?当然不能。出租车司机也是三班倒,他们开夜班车时能抽烟吗?也不能。为了公众的安全,规定司机开车时就是不能抽烟,这是无条件遵循的规矩,“晚上值班压力大”很有为自己的错误行为掩饰之嫌疑。 同时,医院院区一律禁烟,救护车司机不但开救护车时不能抽烟,回到医院不开救护车也不能抽烟。如果福州一院的管理没有“打瞌睡”,那么不妨公开医院既定的相关管理规定,明确救护车司机抽烟将受到何种处罚。“医院将严肃处理此事”不应该是院长的临时决定,而应当是按规章制度办事。 福州一院的这位孙司机太牛了。车上没有病人,非但边抽烟边开车,而且开着警报灯开车。这不但反映福州一院的管理“打瞌睡”,甚至反映着福州的交通管理也在“打瞌睡”。福州警方表示,救护车在未执行任务时,鸣警笛或亮警报灯是一种资源浪费,警方一旦发现便会上前劝阻。这何止是“资源浪费”?是滥用职权!有病人时鸣警笛或亮警报灯,是要求大家闪开让路,红黄灯等同于绿灯,这是救护车的一种权利,也是社会大众付出代价为争分夺秒抢救病人的必要让渡。孙司机没有病人也鸣警笛或亮警报灯的行为,公然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警方应当依法给予处罚并公之于众。即使孙司机开车抽烟,也在警方应当严肃管理的范围。 没有管理,就没有秩序。没有认真的管理,就没有持久的秩序。没有处罚,就没有管理和教育。救护车司机开着警报灯边抽烟边开车,或许是个案,或许有着偶然性,但是我们更加相信,偶然性的背后隐藏着一定的必然性。孙司机的作为,给福州一院和福州警方,都是一个“友情”提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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