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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养标准不宜过高

2014-08-19 11:44:09 杨国栋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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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北京市印发的相关文件提到,供养标准不得低于当地城镇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相当于每月2100多元),这意味着北京市的城市特困人员享受到的平均政府补助将高于低保水平(月人均收入650元)。由此势必会引发关于公平公正问题的讨论。

提高对城市特困人员的供养标准,无疑会使更多人想方设法来浑水摸鱼。这不仅需要有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更需要完善审核程序,把不符合条件的人剔除出去。日后的定期入户走访和抽查暗访工作也要加强。

城市特困人员的供养标准不得低于当地城镇居民平均生活水平,可能引发普通市民特别是收入不及或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平均生活水平者的质疑:辛辛苦苦工作,还不如别人在家“躺着赚钱”,自然难以让部分人心服。如果考虑到北京市城镇居民平均生活水平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这一供养标准就更容易引发争议了。对特困人员,政府应给予足够的关照,但让其享受较高的福利,可能引发部分纳税人的不满。建议供养标准作出适当的调整。

北京的供养标准过高,也容易引发新一轮户籍不公的指责,同时让北京户口更为紧俏,使更多人涌入北京,加剧拥堵。当然,北京市城市特困人员所获得的优厚待遇,与其说是户籍不公,不如说是地区经济发展差异造成的。其他地方不仅应努力发展经济,也应向北京学习,不断增加民生投入。(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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