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海曙区出现一批神秘"执法者",他们纹纹身,还带电警棍巡街。对于商户放在路边的东西,要么收走要么踢飞,商户拍照留证,相机被砸,抱怨又遭掌掴。他们自称受雇于海曙城管,对此,城管局予以否认,一名城管局的官员则称,为整治环境,确实加派了人手。(8月21日《现代金报》) 如果抛开神秘“执法者”的身份不论,仅从“执法”的最终效果来看,这效果似乎就是城管部门一直以来所追求的——以“脏、乱、差”出名的两个菜场,人行道上没有了任何摊位,没有了乱摆乱放,没有了无照游商浮贩,甚至“连正儿八经有营业执照的沿街店铺都没有任何杂物”。 很显然,正规的城管部门的执法人员一直无法达到这样的执法效果,否则也就不会出现现在所谓的“发动辖区保洁公司、社区、物业共同参与和管理,加派了人手”了。且不论城管部门将执法权交予“保洁公司、社区、物业”是否合理,从现实来看,这些加派的人手的来源本身就难以让人接受——虽然不能因为别人有纹身就对别人产生某种偏见,但这些人的行为作派确实不敢让人恭维。 不过,城管执法虽然历来颇多争议,但争议大都集中在执法的方式方法和其所秉持的理念上,城管之所以在争议中仍然存在,说明其之所以存在仍然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而非完全一无是处。那么,具体到此事件中“执法”的结果和效果,有无一定的合理性呢?客观来看,答案是肯定的。因为,从卫生和商业秩序的角度来讲,无证商贩无疑存在安全和管理上的隐患;从行人利益尤其是盲人等残疾人利益来看,占用人行道的经营行为也对行人利益造成了侵害。 可是,为什么只有如此这般的非常规手段才能解决长期“脏、乱、差”的局面呢?类似事件中,对城管部门几乎是一边倒的谴责。但是很显然,仅有谴责而无反思是不能解决问题的——作为另一方的商贩的行为也有值得反思之处。比如,自己出售的物品特别是食品是不是卫生?有没有取得相关证照?经营有没有占道,会不会对行人尤其是盲人等特殊人群造成困扰甚至伤害?经营结束后有没有做好环境卫生?是将经营产生的垃圾清理掉还是堆在地上听之任之? 城管部门只有在抛弃暴力执法等的情况下,才能理直气壮地指责商贩的不良行为,而商贩也只有在使自己行为不对他人如路人利益产生负责影响的情况下,才能理直气壮地指责城管部门对商贩的驱逐(当然,对暴力执法任何情况下都要谴责)。换言之,在双方都没有有效地约束自己的某些行为的情况下,对任何一方单方面的谴责都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只有双方都懂得了、学会了克制和遵纪守法,理性的博弈,或曰对各自生存之道的探讨和改进才能展开。如此,暴力执法和“脏、乱、差”也才有望绝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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