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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到的“劣迹”黑名单莫如未雨绸缪

2014-09-18 15:27:54 王传合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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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消息称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已对各大卫视下达通知,规定“凡是有劣迹的导演、编剧、演员等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视剧,要慎重考虑”。南都记者第一时间向一线卫视求证,得知该消息属实,系广电总局电视剧司电话向各大卫视发出的口头通知,这也解释了为什么通知里只提及了电视剧领域。(9月18日《南方都市报》)

应该说,在接连曝出一些艺人涉足黄毒事件后,广电总局作出对有劣迹艺人参与制作的电视剧“要慎重考虑”的规定,确有必要。这对于净化演艺界风气,纯洁主创人员队伍,规范电视剧的创作,具有重要意义。

据说,广电总局有一份具体的黑名单给到各卫视,王全安、黄海波、文章、柯震东、宁财神等明星大腕赫然在列。至于将对这些涉足黄毒的艺人封杀到何种程度,“慎重考虑”如何掌握,规定并未作出具体限制。

虽然说,广电总局这份通知似乎来的晚了一点,但是,无论如何,这份迟到的禁令,对于规范演艺界主创人员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然而,令人感到疑虑的是,近年来,有关艺人涉嫌黄赌毒的事件时有发生,2009年满文军涉嫌聚众吸毒,2011年孙兴和莫少聪在北京涉毒被捕,连同近期发生的王全安、黄海波嫖娼事件,无不在提醒人们,演艺界绝非是一片净土,一些社会丑恶现象在娱乐圈并不鲜见。

在这样的情形下,加强行业自律,提高演艺人员素质显得尤为重要。作为公众人物,演艺界的明星众多,其社会影响力巨大。对此,除了艺人要加强自身修养、洁身自好之外。最重要的,政府相关的管理部门,还是应该加大对演艺界的管理和监督力度,把事后“惩罚”变为事前预防。比如针对演艺界实际情况,做到提前筹划、未雨绸缪,制定和完善演艺人员准入和退出机制。通过强化管理,加强监督,对艺人的行为进行有效的规范和约束。

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和减少艺人“劣迹”,还演艺界一片净土,并发挥明星的影响力和示范作用,为推动社会进步释放出更多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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