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印发《2014年教育系统扶贫日活动方案》,方案要求各学校要因地制宜、因校制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日活动。中小学以扶贫教育为主,增强学生的扶贫意识,原则上不组织捐赠。方案无疑有助于规范中小学校的强制捐款乱象,还原捐赠本义。 近年来,向灾区、希望工程、见义勇为人员捐款等捐赠活动频频进入校园,如果本意在于从小培养孩子的爱心、善心,本来很值得倡导。但遗憾的是,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捐赠活动往往演变成强制捐赠、摊派捐赠、攀比捐赠。比如,老师会刻意表扬捐得多的孩子,少捐或没捐的孩子于是便成了落后分子;各班规定捐款的最低限额甚至搞排名,误导孩子认为捐钱越多越有爱心越有面子,从而违背了慈善的本义。 当然,爱心捐赠是培养孩子慈善意识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方式,不能一禁了之,为此,教育部门预留了“原则上”的弹性。但我们希望,“原则上”三个字今后不再成为学校开展强制捐赠活动的理由。(福建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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