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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公共服务,需完善公共监督

2014-10-14 15:44:18 盛人云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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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州市政府首次发布公共服务白皮书——《2013年广州公共服务报告》。白皮书共计8万字,包括16个专题,涵盖了广州市经济服务、环境保护、社会保险等领域的公共服务,贯穿了“努力让改革发展成果让人民共享”的要求,体现了“坚持为民、用心做事”的理念。(10月14日《人民日报》)

公共服务,指的是通过提供公共产品满足公共需要的过程,它涉及到公众生存和发展的基本问题,如就业、住房、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环境质量等等。因此,对于公共服务,各级政府、学术界、媒体以及社会公众等历来都高度关注。据了解,广州已连续三年被《福布斯(Forbes)》评为“中国大陆最佳商业城市”第一名;据“城市政府能力蓝皮书”——《中国城市政府公共服务能力评估报告(2013)》,广州在全国19个副省级以上城市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测评中名列第一名。此次广州首发公共服务白皮书,对于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必将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已经取得了很大成就,但目前仍然存在着人群、区域、城乡等多方面公共服务不均衡的情况。特别是在现阶段,我国的公共服务投入日益加大,这集中表现在政府对公共服务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工程的增多,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投入比重不断提高,公共投入的政策、法规出台节奏加快。尤其是各级政府投入中,直接用于民生的公共服务的比重不断加大。“中国最大的腐败是用人腐败,最大的浪费是决策浪费”。如何避免公共服务决策的失误和浪费,保证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的安全运行,最终惠及人民群众,这就需要在健全完善公共服务监督体系上下功夫。

公共服务走到哪里,公共监督就应到哪里;公共服务投入越大,公共监督力度就应越大。从我国情况看,目前有关公共服务领域的法制建设相当滞后,重“决策”轻“监督”,重“要素”轻“体系”,重“结果”轻“过程”,已成为公共服务监督必须克服的突出矛盾。因此,必须通过建立有效的公共服务机制,健全完善公共服务“全过程”的监督机制。

一是加强公共服务事前监督,公共服务重大决策要经过多方的调研、咨询和论证,避免低效或失误的公共服务决策发生;二是加强公共服务事中监督,要有对公共服务实施中的即时监督,保证公共服务决策失误的及时纠偏;三是加强公共服务事后监督,公共服务监督不因公共产品或政策推出而结束,相反,它既是上一轮公共服务监督的终点又是下一轮公共服务监督的起点,应建立重大公共服务决策的终身责任追究制。只有这样,才能在制度上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才能确保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过程惠及全体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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