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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专业设置不能热衷于做“加法”

2014-10-16 16:17:39 徐  娟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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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发布了全国和各地近两年就业率较低的本科专业名单,电子商务、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动画等近几年颇为时髦的专业榜上有名。然而,现实情况是一方面是“热门”专业就业遇冷,另一方面则是很多高校申报设立新专业的热情不减。(10月15日《人民日报》)

据了解,2012年教育部就发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从2013年起,高校可以根据专业目录自行设置本科专业,也可以申请设置尚未列入目录的新专业。政策的本意是对高校自我办学、自我发展的尊重,同时也有利于高校适应市场需求培养人才。

然而,一些高校却“歪嘴和尚念错经”,片面强调“做大做强”, 在专业设置上大都着眼“加法”,而鲜有主动做“减法”者。今年,共有61所高校在一年内申报设立7个以上新专业,令人瞠目结舌的是,黑龙江科技大学竟然一下子申报在2015年新设立56个本科专业,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合肥工业大学、合肥学院等7所高校,也都申请在明年新设立10个以上的新本科专业。

每一个新专业的设立,都不是一件小事。对于高校来说,设立新的专业,意味着要有师资、教学场地、教学设施等多方面的配套资源。在短短的一年时间内,有如此多的高校申请10个以上新专业,不禁让人怀疑,这些学校是否有相应的能力。

再进一步讲,高校如果没有正常的专业退出机制,不仅现存的淘汰专业依旧招生,而且新增的“热门”专业若干年后即便市场需求饱和,也难以退出。其结果,只会造成高校规模一再膨胀、盲目扩张,加剧“就业难”的矛盾。

与高等教育比较成熟的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高校专业设置的科学性方面还有一定的差距。这些国家教育管理部门、学校、企业、学生作为高校专业设置的主体,分别承担着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学校的专业设置权是最小的,不仅需要准确判断市场需求,还要受到教育管理部门、企业、学生方方面面的掣肘。

教育管理部门是专业设置的调控、服务和资助者,通过信誉度较高的调查机构签订合同,对未来若干年的就业状况作出评估预测,进而引导高校专业设置;企业与学校的合作从招生到课程设置,从安排学生实习到录用毕业生,贯穿了高等教育的始终;学生入校后,可以通过建议书等形式影响专业设置,也可以在学校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自主选择甚至设置专业。

反观当前我国高校的专业设置,学校的设置权是最大的,这也是高校在专业设置时热衷于做“加法”,而不愿做“减法”的重要原因。在高校尚未与市场完全对接的当下,切实改变这一现状,不仅需要高校自身转变观念,更需要发挥教育行政部门、用工单位、高校学生三者应有的作用,增大话语权,赋予否决权,使高校专业设置的“加减法”做得更为科学、更加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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