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兴业杯屏山时评网络征文> 关注 > 正文

公园古建不是私人会所的“青纱帐”

2014-10-28 15:02:21 王立彬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7日转发住建部等十部门《关于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设立私人会所的暂行规定》,自今年11月1日起,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以自建、租赁、承包、转让、出借、抵押、买断、合资、合作等形式设立私人会所;对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已经设立的私人会所依法依规整治,并区分不同情况给予关停、停业整顿、吊销资质、到期后收回等处置。

暂行规定第一句话就开宗明义: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具有社会公益属性。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设立私人会所,侵占公

共利益,助长不正之风,社会各方面对此反映强烈。

会员制的“私人会所”本是市场化的舶来品,原无不可。但各类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等历史建筑、政府投资建设和管理并向公众开放的公共场所,是公共资源。以公园古建之“公”,行私人会所之“私”,超越一般市场经营行为的场地租赁概念。

针对在公共场所圈地划房为私人会所,一些人拿“商业合同”说事儿。此次暂行规定,对没有合法手续或手续不健全、有合法手续但有违法违规行为、有合法手续但经营内容形式违反相关规定的,明确了关、停、转、吊销等不同处置办法,体现

了依法依规整治的思路。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一段时间以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虽然面上有所好转,但反弹压力很大。在高压态势下,“四风”问题更加隐蔽,甚至有领导干部坐公交、打出租去私人会所参加宴请享乐,以为这些会所有公园古建、深巷背街这些“青纱帐”作掩护便可以瞒天过海。

两办转发的这个暂行规定,就是针对这一问题所采取的针对性措施。下一步,有关方面如何将这个规定真正落到实处,能否彻底把暗藏腐败的私人会所从公园古建中清理出去、还公园古建于民,人民群众拭目以待。(福建日报)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