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微博爆料称:“近日听闻西藏墨脱县向导说有打猎人在该县雅鲁藏布大峡谷核心区布下大量钢丝套,猎杀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白鹤和西藏自治区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豹猫。”这条微博配有4张图片,打猎人正在炫耀自己的成果。 相关调查正在进行,有报道称偷猎并非发生在墨脱。但无论如何,猎杀国家级保护野生动物,已经是违法行为。猎杀后还拿到网上展示炫耀,这恐怕已不能简单归结于“无知者无畏”。这些年,“炫猎”闹剧并不鲜见。今年8月9日,微信微博中转载了一组虐驴男“活割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藏野驴”的图片。此后,犯罪嫌疑人陈某、李某因猎杀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藏野驴被依法逮捕。9月1日,湖南蓝山两名网友持枪打鸟发微信朋友圈被转发后遭公安部门查处。那么,为什么非法狩猎等现象还是难以禁绝? 根据相关规定,白鹤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均属于违法行为,视乎情节,轻则将处以拘役或者5年以下有期徒刑、重则将处以5年至10年有期徒刑。对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解释,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在此语境下,更为珍稀的白鹤和豹猫,怎么还是逃不脱被猎杀的命运? 太阳底下无新事,太阳底下也没有新鲜的道理。“炫猎”闹剧难以禁绝,东北鸟市生意兴旺,凡此种种,无非八字使然:利益驱使,法不责众。相关职能部门管不住法,民众管不住嘴,加之“药食同源”“以形补形”等野味情结作祟,其结果是,只因舌尖上的诱惑,“千年鸟道”大多成了候鸟的不归路。前两年,视频网站上一则《鸟之殇!千年鸟道上的大屠杀》短片,可谓血腥震撼。可惜,震撼的也只是眼睛,鸟网之密、猎枪之猛,仍在编织着人类最贪婪的“风景”。 野生动物保护不像“APEC蓝”,似乎一时半会也不会有环境痛感,更没有生存危机下的执法动力。人类的环境问题都应接不暇,哪有时间关心自己的“邻居”?不过,城门失火,终究会殃及池鱼。譬如,墨脱的森林覆盖面积在80%以上,被称为“动植物王国”,但如果动物上了餐桌、植物也遭到破坏,墨脱还会是那个神奇而美好的墨脱吗? 一只飞鸟,很难说它价值几何。但于偌大的世界而言,再小的野生动物,因其生死而衍生的“蝴蝶效应”,迟早会在未来生效。也许,有关人与野生动物保护的关系,古诗早有精准的预言:“千山鸟飞绝”下一句,是“万径人踪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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