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农民工实名制”需加强源头监管

2014-12-09 10:20:19 任启鑫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贵阳市从今年10月起推行建设工程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办法,截至目前共有23个工程项目进行试点并取得初步成效。(12月8日《河南工人报》)

实名制是个好东西,在层级较多、分包现象非常普遍的建筑行业实行“农民工实名制”,既能解决农民工资被冒领、欠薪后维权困难等诸多问题,也提高了施工单位的劳动用工管理效率,一举多得。不过,倘若仅从避免农民工被欠薪的视角来观察,笔者认为,还需从源头上加强对“农民工实名制”的监管。

首先,要提高实名制的“含金量”。大家都知道,在建筑工程领域,承包、转包相互之间往往都有着千丝万缕的各种纠葛,利益链条难以理清。在这样的语境下,如何保证来自于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务工人员名册没有水份、货真价实,不让企业报送实名制走形式、走过场、玩花样,需要监管部门拿出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措施来。

其次,要不断提升监管和服务质量。一方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可能会受到某些企业主的刻意抵制,也容易遭遇“水土不服”现象,有关方面必须未雨绸缪,做好预案。另一方面,由于受生存背景和个人原因的影响,有的农民工也会对实名制持怀疑态度,因此,监管部门的宣传和服务应当主动跟进,做好引导,打消农民工朋友的顾虑,从源头上解决“落实难”问题。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