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中国疾控中心联合中国控烟协会召开新闻通报会,公布了自201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领导干部“禁烟令”一年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执行情况的最新调查数据。其中,黑龙江、湖南、广西、青海四省区既无发文又没有其他举措,成为死角。(1月6日《北京晨报》) 既无发文又没有其他举措,这是一个起码得态度问题,成为领导干部禁烟死角的4个省份,不仅应该通报批评,更应该追究领导责任。否则,只是如此蜻蜓点水地通报一下,最后的结果,可能就是赶快象征性转发以及出台一个文件,至于是否真正落到实处,估计也只有天知道了。 然而,那些已经采取了转发或者其他措施的省份,是否就可以沾沾自喜了呢?显然不是。“两办”的规定明确要求,“对违反规定在公共场所吸烟的领导干部,要给予批评教育,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但文件下发一年来,我们却几乎没有看到“批评教育”的例子,更不用说“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的例子。 是不是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已经不折不扣地得到落实了呢?估计也少有省份可以保证。也就是说,“五十步笑百步”,成为领导干部禁烟死角的4个省份,只是比其他已经采取措施了的省份,更糟糕一些罢了。如果说不真正落实文件精神只是转发文件是典型的形式主义,那么,4个省份就只是连形式也省掉了,更不重视而已。 正因为中国的烟民数量庞大,超过3亿,占了全球吸烟者总数的1/3,所以控烟难度较大,才更需要领导干部带头。如果领导干部带头禁烟都不能被真正重视、不能落到实处,政府怎么可能真正下决心来控烟,普通群众就可能更缺乏对《控烟条例》的敬畏,“脏烟灰缸奖”就可能还要伴随我们好多年。 落实领导干部带头禁烟真的很难吗?如果我们看看中纪委抓“八项规定”转作风的姿态与效果,我们完全是有理由抱持信心和期待的。明察暗访、群众举报,只要抓到或查实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并坚持不懈,威慑效果就会逐步发酵,领导干部中的“老烟枪”也自会收敛一点的。 长期以来,人们将我国控烟效果不彰的原因归结为“监督和执法主体不够明确”,多部门管理体制,“九龙不治水”。领导干部带头禁烟之所以沦为道德性的倡导,甚至还有4个省份成为死角,原因也正在于此。那么,我们是否可以换一种思维呢?领导干部的身份特殊,带头禁烟是否也可以考虑纳入作风建设的范畴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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