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梳理了一些地方的“保障房不保障”的现状。比如,陕西省制定了建设21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计划,但在目前已竣工的91万套中,空置总数达到10万套。河南省审计厅数据则显示,由于生活服务设施配套不完善等原因,河南已建成保障性住房中有2.66万套空置超过一年,2914套保障性住房被管理部门或保障对象挪用于商业经营、办公、拆迁周转、职工宿舍等其他用途。 实际上,上述保障房问题并非始于今日,而是在保障房开建时就存在。其中最严重的问题,就是许多地方在规划布局时,总是把保障房建在离城市中心较远、交通不便、配套设施缺乏或建设严重滞后的区域。不仅如此,在保障房设计上,因内部空间结构不合理而造成的使用功能低下,几乎成为保障房的普遍问题。从媒体以往揭露出的问题看,保障房的工程质量也常常得不到保障,一些地方对保障房的设计、施工、监理、验收质量敷衍了事,把关不严。 此外,“房等人”的现象之所以在全国各地普遍存在,就是因为有关保障房的政策、机制以及保障范围、保障方式等问题还没有得到真正解决,致使在保障房的分配、运营和管理上难有定规。加上社会征信体系建设的滞后,使得家庭和个人住房、收入以及金融资产等情况基础信息不足,由此加大了核定保障房申报资格的难度,导致一些地方出现了骗租、骗购的情况。 不过,所有上述在保障房建设与申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都并非不可解决的顽症。一些地方在保障房方面出现的问题,其实还是政府的责任问题。保障房建设是中央政府考核地方政府官员政绩的一项硬性任务,开工数量和竣工数量都有明确而具体的指标要求。在这样的硬性指标面前,许多地方官员把保障房这一民生工程当成了政绩工程,在保障房建设中只追求开工数量和竣工数量,并以此作为政绩上报。至于竣工之后的保障房分配,以及保障房的设计、规划、基础设施配套等问题,则因为并没有被列入保障房建设任务的相关指标,而被排除在政绩之外。这正是保障房大量空置,出现“房等人”现象的重要原因。 保障房大量空置,不仅造成浪费,也使民心工程成了“闹心工程”。正如专家所言,出现大量空置保障房的地方政府,必须有勇气直面这一问题,在选址、配套设施建设、财务、申请保障房家庭等方面实行公开,接受民众监督,让民众在保障房建设中享有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关键在于,保障房建设不能以房为本,而必须以人为本。政府官员的政绩单子上,开工量、竣工量的指标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应当把实际解决了多少户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作为主要指标,这样才能让民生工程真正成为民心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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