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小榄镇原副镇长刘淑英收受贿赂552万余元,近日被中山市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1960年出生的刘淑英拥有博士研究生学历。(2月1日《信息时报》) 如果要拨拉拨拉近年来涉及贪腐违法犯罪官员的学历,就会发现其中拥有硕士、博士学历的并不少。不必讳言,一些贪官的高学历存在“注水”的现象,但也确有一些像刘淑英一样的贪官,有着货真价实的高学历。 贪腐官员高学历现象颠覆了人们的习惯认知。一直以来,许多人认为,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相比于低学历的人,更应深明事理、辨别是非、分清好坏,潜意识里甚至留下“学历越高,道德素质就越高,越不可能贪腐”的主观印象。而一些高学历官员也涉及贪腐,且贪腐的程度不轻,官员贪腐现象中出现的这种新变化、新趋势,让人们吃惊不小。 高学历并不等于具备了对贪腐的免疫能力。有的高学历官员天生就存在个人修养上的缺陷。在他们眼中,把知识和技能看得重于一切,而对于个人修养、道德品质却疏于重视,看成是与取得学历无关,可有可无的东西。有的高学历官员尽管学历和专业层次较高,但对于法律基本知识却缺乏必要的了解,致使其身为官员,法律意识却较为淡薄。有的高学历人才在进入官场后,由于不断受到贫富差距的刺激和一夜暴富的诱惑,自感贡献显著而报酬低微,以致心理失衡,从而发生以权谋私、权钱交易、中饱私囊等腐败问题。 高学历并非就是博识多通,更不等于自然就有官德上的高素质。高学历官员如果缺乏官德修养,一样会成为腐败的俘虏。中山小榄镇原女博士副镇长刘淑英自称,她曾因与行贿人不熟拒绝受贿,并退回款项。但随着官职越来越高,她的欲望也开始膨胀,便不再自我克制,现金、家具、家用电器等她都欣然笑纳,甚至主动索贿。刘淑英栽倒在自己官德修养不够、定力不强,追逐财富的欲望失控上。 高学历不是官员贪腐的遮羞布。官员尽管拥有了高学历,但并不意味着在个人修养上就可以止步不前了。加强官德修养是一辈子的事,对高学历官员也不能例外,而且必须如此。 |
相关阅读:
- [ 01-21]贪腐,别糟蹋爱情
- [ 01-14]贪腐的“经济账”该怎么算
- [ 11-26]村干部“小刀割肉”式贪腐该刹车了
- [ 11-21]终结“人情贪腐”要把权力关进笼子里
- [ 10-31]贪腐高官与党是对抗性矛盾
- [ 10-29]明确举报人权利对打击贪腐有着积极意义
- [ 10-08]“房叔”案是另一贪腐的样本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