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对“民转公”指控,回应不能“以面带点”

2015-02-09 08:34:18 薛家明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近日,连云港市灌云县原教育局局长祝某被多人实名举报,举报者称,祝某在其任职期间,涉嫌利用职权在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的过程中谋取私利,4年间,200多个“民办教师转公办”名额被卖掉。对此,灌云方面回应,“被举报人当年还不是局长;3万元是培训费,不存在占用名额;程序公开透明,未获资格因违反国家政策”。(2月8日 《现代快报》)

民办教师是一个时代的符号,在我国“底子薄”,需要“花小钱办大教育”的特殊时期,为我国快速普及义务教育,提高全民素质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基于此,在经济条件改善后,我国出台“民转公”政策,逐步消化民办教师。应该说,这既消除了广大民办教师的后顾之忧,也体现了国家的责任与担当。然而,在落实过程中,却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声音。灌云县出现的“教育局长被指售卖民办教师转公名额”,就是落实“民转公”政策中,一个典型的不和谐音符。

通览实名举报信,老民办们反映的是三个问题。一是,部分“计划外”教师被伪装成民办教师,搭上了“民转公”的班车。二是,部分正牌的民办教师,却被挡在“民转公”之外,最终“干了41年还是临时工”、“不得不放弃教育行业”。三是,在“民转公”过程中,灌云县收取3万元/人培训费,不仅有借机敛财之嫌,而且构成了逼民办教师放弃转正的隐形门槛。而这些问题背后,表达的是民办教师要求“民转公”公平公正的诉求。有关部门应该重视这些问题,并给与积极的回应。

但遗憾的是,相关部门的回应看似有理有据,可实际上却“以面带点”,回避具体问题。比如,灌云县教育局声称,“民转公”程序公开透明,却没有具体回答,现任分管教育的副县长于某的爱人,何以从粮管所下岗职工“置换”成公办教师。而“当年没有转公成功是因为违反了国家的计划生育等政策”,也没有具体到人。显然,这样“以面带点”的回应,有刻意回避问题的嫌疑,很难让人信服。

其实,老民办们反映的问题合不合理,人人心中都有一杆秤。试想,以1997年—2000年的人均收入水平,3万元几乎相当于民办教师4年的全部收入,可许多人却争抢着参加,天价的培训溢价在哪?无非是冲着“民办教师进入师范后转公”去的。显然,无论是用政府的文件遮羞,还是“以面带点”的忽略,都只能是越描越黑,并不能解决实际问题。

当然,举报信中也存在一些的硬伤。比如,民办教师举报的祝某,当时不在教育局长任上,但这不过是信息不对称所致。而且也并不妨碍,教育局变卖“民转公”指标,3万元/人培训费存在猫腻的指控。抓住这些瑕疵,大做文章只能让民办教师举报陷入对赌式僵局。因此,面对老民办们的指控,有关部门还是少一些“以面带点”的技术性回避,多一些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具体来说,要做的无非是两件事。一是要对“民转公”中的搭车现象,予以清查。二是对那些符合条件,却错过“民转公”机会的教师,予以合理的补偿。唯有如此,才能回应相关民办教师的诉求,同时给这段历史一个交待。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