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时政观察 > 正文

简政放权:“权力减法” 莫忘“监督加法”

2015-03-10 15:10:06 梁建强、李金红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习近平总书记8日参加广西团审议,在谈及简政放权时强调,既要放也要接,“自由落体”不行,该管的事没人管了不行。这启示我们:简政放权工作必须更加注重提升“含金量”,着力织密民主“监督网”,确保“简”出实效、“放”出活力。

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46项,取消评比达标表彰项目29项,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149项……两会期间,2014年度简政放权“成绩单”受到代表委员充分肯定。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是本届政府确定的“开门第一件大事”。一系列大刀阔斧的改革,彰显了政府部门严管权力、做好“权力减法”的决心。

权为民所赋,也必须为民所用。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是正本清源、规范使用人民所赋予权力的回归,也是激发市场活力、调动社会创造力的抓手,更是减少权力寻租、铲除审批腐败的关键。

简政放权,“减”只是方式,并非目的。切实提升简政放权工作的“含金量”,还需更多借助“中国式民主”的制度平台,织密公众对于这项改革的“监督网”,进而实现改革与民意的良性互动,以“简政”带动“善治”,让市场和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设计的基本要求,就是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都要受到制约和监督。政府简政放权的实践中,也应当引入更多民主监督,多措并举,确保放权到位、权责明晰。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公布省级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释放了简政放权将逐级深入的新信号。相关部门也应确保“监督网”不缺位、显实效。

坚持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能让政府在简政放权中免于懈怠;用好制度平台,创造更多条件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才能避免出现“自由落体”“明放暗不放”“重形式轻实效”“监管和服务虚置”等问题。

天下事,以实则治,以文则不治。织密“监督网”、筑牢法治“篱笆”、遏制权力“越线”,方能切实推动“权力本位”向“权利本位”回归,切实推动政府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新华社记者梁建强、李金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