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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英雄”需要的不是一件“黄马褂”

2015-03-20 07:43:05 郭元鹏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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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是武汉人还是外地人,不论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只要你在武汉做出见义勇为的义举,就能享受政府“兜底”的最全保障,在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等方面得到照顾。3月18日,武汉市人大常委会举行《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草案)》立法说明会。记者发现,草案打破见义勇为奖励的地域和户籍限制。(3月19日《楚天金报》)

首先,需要对武汉市对见义勇为打破地域限制的做法鼓鼓掌。在很多地方的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只眷顾本地人的时候,武汉的这种举动,是一种大的情怀,这是对正能量最好的鼓励,也势必会让人们成为正能量的“追星族”。但是,这种奖励办法里,也有不妥的地方,这打破了社会的公平秩序。

在古时候的时候,如果有臣民做出了贡献,皇帝一高兴,就会给予各种奖励。会依据贡献大小,实施不同的奖励。扎根我们心里的,则是皇帝颁发的“黄马褂”和“免死金牌”。有了“黄马褂”和“免死金牌”就拥有了特权。比如,犯了错误,就不能执行杖刑,因为不能打“黄马褂”。比如,犯了死罪,也不能砍头,因为“免死金牌”可以护卫。

由于有了“黄马褂”和“免死金牌”,一些原本有功的臣民最后变成了坏蛋。甚至有人在犯了错误之后大叫,我有“黄马褂”看谁敢打我?其实,这就是特权。同样的道理,武汉的见义勇为奖励,也有这种嫌疑。当然,他们的奖励还不至于如此的严重,与封建时代的“黄马褂”、“免死金牌”相比,还是很轻微的。但是,即使是轻微的特权,不也是特权吗?

我们来看看武汉对于“城市英雄”的奖励标准。可以在教育、在就业、在就医、在住房等等方面享受照顾。换言之,也就成了这样的结果:只要你是“城市英雄”,你就可以让子女上最好的学校;就可以在就业紧张的时候找一个好工作过;就可以在就医的时候,别人排队你可以加塞子;就可以在别让参与保障房抽签的时候,你可以最便捷的买到最便宜的房子。表面上看,这样的奖励是正能量,而实际上这种奖励侵犯了其他市民的基本权利,打破了社会的公平秩序。

这种类型的奖励制度还是很多的,可以说各地都有着自己的特色。在血荒的时候,有的地方规定,只要义务献血达到规定的数量,就可以在就医的时候不排队;有的地方规定,父母见义勇为,在孩子高考的时候就可以加5分。这恰恰用文明的手段搭建了不文明的社会框架。

这几年,一些“城市英雄”的轰然倒塌是值得思考的。一些人原本是英雄,可是当他们成为英雄后,有了光环的护卫,就骄傲了,最终沦为了罪犯。最为关键的还在于,如果有了这么多的特权,是不是也会有人自己导演见义勇为的大片呢?正如广东的一位警察,为了立功而导演了“抢劫案”,并且将自己找的“演员”杀害了。

我们需要“城市英雄”,但是不能给他们“黄马褂”和“免死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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