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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梯气价要走出“只罚不奖”的怪圈

2015-04-13 17:25:33 朱慧松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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酝酿已久的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马上就要真的落地了。昨日,记者从厦门市发改委获悉,本月起,启动管道天然气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网上调查,以便合理确定各级用气量。

按照计划,对于分档用气的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第一、二、三档气价原则上按1:1.2:1.5左右的比价安排。(4月11日《海峡导报》)

从阶梯电价,到阶梯水价,再到将要“闪亮登场”的阶梯气价,和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几大必需品都已经或将要迈入阶梯行列了。之所以出台这样的规定,有关方面的表态是如出一辙,如鼓励群众节约宝贵的资源,能减少浪费和对环境的污染等等。也就是说本意是引导大家省着点用各种资源,而不是让群众多掏腰包。

节约资源固然是好事,但一律用价格来作为杠杆手段进行调节却值得商榷。平心而论,浪费水电的现象在日常生活中并不少见,如一些市民大大咧咧,没有随手关灯、关紧水龙头的习惯,以致造成了浪费,让其付出多掏钱的代价未尝不可。可天然气这玩意本就有毒,谁又会没事开着天然气玩呢?在这种情况下,拿价格来作为调节杠杆又能收到多大的效果呢?

退一步说,即便要采取价格调节手段也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而从电、到水再到气,人们即便用得再少,要交的第一档的价格也和原来的价格持平。也就是说,人们用超标了要出高价“挨罚”,可再怎么节约,也只是不“挨罚”而已,而得不到任何奖励。如此“只罚不奖”,不仅不公平,也会影响人们的积极性。

因此希望阶梯气价能走出“只罚不奖”的怪圈,不妨将气价分为五档,分别按0.5:0.8:1:1.2:1.5左右的比价安排,绝大部分居民属于中间档次,在此基础上用多了“挨罚”,用少了“有奖”,这样奖罚分明,更加公平合理,也更能激发人们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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