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控烟光有“税价联动”还不够

2015-05-13 07:42:26 张国栋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据报道,自5月10日起,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同时对国产卷烟和进口卷烟的批发价格、建议零售价格进行调整。(5月12日中国新闻网)

诚然,税价联动是压抑消费需求,达到控烟的一种有效途径。世界卫生组织也建议,烟草制品的消费税率要提高到占零售价格的70%以上。我国正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为实施提税控烟的措施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不过笔者以为,要想控烟,光有这税价联动的涨价恐怕还不够,除了政府的决心,还需要其它更有效的“联动”。

真要控烟,除了常规税价联动式的涨价,还需要抓住源头,刮骨疗毒,进而实现让地方政府戒掉“烟瘾”,主动削减生产规模,摒弃烟草业GDP的“联动”。还要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所规定的多项控烟行动指标——“将警示图片印制在烟盒上”、“全面禁止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促销与赞助”之类的“联动”。同时,要在宣传引导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运用法治思维,达到让更多的人主动对烟草说“不”的“联动”。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