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价改”该如何防止“药价乱象”?
2015-06-04 08:32:1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本月起,福建省将不再公布药品中标零售价格,但想要利用药品价改扰乱市场,将会遭到严查。昨日,厦门市发改委表示,近期厦门将开展药品市场专项检查。据悉,此次检查的对象是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血站、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等单位。以后,对价格变动频繁、变动幅度较大,或者与国际价格、同品种价格以及不同地区间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的,发改委将及时研究分析,必要时开展成本价格专项调查。(《海峡导报》6月3日) 现实中,同一瓶酸奶,同一碗馄饨,完全可以因为地点和市口的差异而卖出不同的价格,既然已经取消了政府定价,药价当然应该由市场说了算。药品的价格,要说也没必要强求百店同价。同一种药在不同药店卖出不同的价格,未尝不是市场信号的体现。 不过,药品取消政府定价,其初衷当然是让药价更多的反应市场供求,并通过市场信号来调节和刺激药品的生产和供给。然而,有媒体曾报道,药价放开后,同一种药,在不同药店价格相差悬殊,甚至只是换一个新包装,药价便立马“标新立异”。如此“百花齐放”的药价,与其说是市场规律生了效,毋宁说更多暴露出药品价格的乱象。 事实上,同一药品却价格差异巨大,换个“马甲”便标高药价,虽然让公众困惑难懂,但这其实并非什么新鲜伎俩。早在药品执行最高限价,医院设立基本药物目录时期,换个“马甲”改个名,就一直是药品绕过限价屡试不爽的伎俩。而对于公众和患者而言,是否同一种药,的确大多只是通过看包装来识别,这一伎俩被轻而易举的在药店渠道中复制,也就并不意外了。 那么,问题来了,当药品取消政府定价,居然催生换“马甲”提药价,显然有违初衷,与其说是药价体现了市场信号,毋宁说更多暴露出药品市场本身的无序与混乱。某种程度上,药品作为一种商品,当然需要尊重市场规律,能够交给市场的尽量减少管制,更是合理的制度设计。不过,药品作为一种特殊商品,把药价交还市场,却同样以建立一个健康有序市场为前提。 这也是为何,即便是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对于药品市场仍然有着特殊的眷顾与监管。例如,药价由市场来定,其实并非让药企和药店直接以零售的方式面对独立的公众,而是通过医保或集中采购的方式形成买家的合力,换言之,只要是公众通过医保药店购药,无论是在哪家药店,都应当是医保价格。 即便对非医保药店,药价可以更加灵活,也不意味着可以随意定价,更不意味着换个包装便可提价。在英国,药企一旦推出通用药品的新包装,必须重新申请,并与医保部门这一最大客户进行定价,想换个“马甲”涨价,显然没那么容易。而在韩国,虽然药店经营者可以自行定价,但没有最高限价,并不意味着没有政府指导价,韩国药店内部常被要求张贴政府指导价,政府也会每季度跟踪调查药品销售价格,在网站及药店发布,以控制无序定价,引导良性竞争。 基于此,同药不同店,药价或许不必强求一致,但不再政府限价,药价的市场形成机制,以及相应的监管体系,却不应付之阙如。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