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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达标”不等于“黑烟不扰民”

2015-06-12 16:40:48 刘建国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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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梅峰制药厂烟囱冒黑烟问题,在今年4月已被海都报曝光,但这几天有市民发现,该厂仍在冒黑烟。梅峰制药厂相关负责人称,依照目前的技术条件,没办法解决冒黑烟问题。福州市环保局表示,该厂环保达标。(6月12日 《海峡都市报》)

根据报道,该制药厂烟囱冒黑烟问题,早就被媒体曝光,但却一直没有得到妥善处理。根据环保局的说法,该制药厂的烟囱符合环保标准,不需要关停和整修。问题是,“环保达标”并不等于黑烟不扰民,难道只要“环保达标”,居民就应该深受其害吗?

需要厘清的是,环保达标与否,环保局有明确的认定标准和依据。那么,假如该药厂位于荒郊野外,周围没有居民,即便弥漫着符合环保标准的黑烟,也不会影响到居民的日常生活。但是,该药厂却正好位于居民区旁,居住市民较多,即便黑烟达到环保标准,也可能影响居民。毕竟,地理位置不同,其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在居民区与非居民区具有天壤之别。

应该说,环保局的执法权限,就在于烟囱设置是否合理,黑烟排放是否达标。如此来看,只要符合环保标准,环保局就已经履行了责任。不过,当环保达标的黑烟依然影响到周围居民的生活,其他执法部门就应该主动及时参与。比如,对于这种扰民的情形,城管部门可以履行职责,对药厂冒黑烟行为进行处理,确保居民权益不受损害。

一句“环保达标”,其背后的寓意就是,“黑烟扰民”是正当的,别无他法。而实际上,环保达标与否,与黑烟是否扰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或许,有些时候,即便环保不达标,却没有给居民造成影响。反之,报道中的事件,即便是“环保达标”,却也可能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在此,相关部门还是应该积极行动,通过相应的方式和途径,驱散萦绕在居民头顶上的黑烟,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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