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盛凯混凝土有限公司是钦州市灵山县的一家企业,工人在该企业食堂就餐时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灵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盛凯公司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为由,对该企业罚款4万元人民币。盛凯公司认为监管部门不追究源头反而对企业进行处罚,是本末倒置,因而将灵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告上法庭。(6月25日新华网) 如果撇开所有的案外因素不谈,灵山县食药监局依据相关法规对盛凯公司作出的处罚是完全正当的:因为后者涉嫌无证经营,且食堂员工也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因此,该企业提起的行政诉讼一审败诉,应在预料之中。尽管已进入二审程序,但按现有法律法规,胜诉的可能性显然微乎其微。 该案缘起盛凯公司职工食堂的一起中毒事件,而嫌疑“元凶”则是腌制瓜皮。但经过灵山县疾控中心对腌制瓜皮取样化验,其所含腊样芽孢杆菌并未超标。因而,灵山县食药监局据此只对盛凯公司进行了处罚。不过,尽管腌制瓜皮是否构成“杀手”,与处罚盛凯公司并不矛盾,但笔者对此依然存疑:腌制瓜皮的嫌疑不宜轻易排除,因为它不仅致该公司17名员工中毒,而且据出售腌制瓜皮的小贩反馈,尚有其他顾客食用后出现不适症状。显然,有关部门应该审慎行事,或增采标本再次复检,或送更高一级权威机构查验。面对这起多发中毒事件,如此匆匆结案,委实太过草率。 其实,盛凯公司对此处罚决定不可更改应该心知肚明,之所以执意提起诉讼,除了对不处罚腌制瓜皮的生产者及经营者不满外,还有一个不便言说的苦衷:职工食堂开办7年多,没有任何部门进行过指导或监督检查,何况该县类似没有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职工食堂比比皆是,何以只处罚一家呢? 显然,透过这些蛛丝马迹,看到的是明显行政不作为的影子:或许平常对食品药品的安全疏于监管,每逢安全警钟敲响时,才会看见执法者姗姗来迟,对违法对象一通处罚了事,事后则一如往常般平静。这种事前放任、事发严处的做法,与那些避重就轻、“趋利避害”、“看人说话”的选择性执法如出一辙,都是行政不作为的产物。而其背后,则是懒政怠政的恶习在作祟。 从本质上说,重处罚轻监管也是一种行政不作为,更是一种“官场病”,此“病”的症状即是:日常性的监管往往流于形式,出现安全危机时则以处罚替代追责。正如“亡羊”不去“补牢”,而只是单纯处罚“牧羊人”一样,并不能起到惩前毖后的作用。这种“官场病”一旦流行,市场监管形同虚设,有毒有害食品药品必然大行其道。那么,我们的市场还有什么安全性可言?显然,这种“官场病”,其危害不可小觑,必须下大力根治。 诚然,笔者无意仅凭对职工食堂的疏于管理否定该县食药监局的全部工作,但全县职工食堂大多无证经营的现状毕竟反衬其行政不作为属实。尽管食药监局仍然有可能在二审官司中保持不败,但在公众心目中,表面看起来的“胜诉”却对其社会评价做了“减法”。要削减这种负面影响,重塑监管部门的正面形象,唯一的办法,是扭转重处罚轻监管的观念,用好人民赋予的监管之权,踏踏实实履行好市场监管之责,这才是正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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