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网上抓小偷,“法无授权不可为”?

2015-08-14 08:08:47 张卫斌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8月12日,南通市公安局推出了“嫌疑人像有奖辨认”平台,鼓励网民当“神探”,向大家公开有奖征集破案线索。首批推出的8名辨认对象,均为盗窃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现代快报发表评论认为,警方通过公开嫌疑人头像方式悬赏抓小偷,尽管效果明显,也应区别对待,严格选择,少用慎用。(8月13日现代快报)

案件侦查过程中,警方能否公开嫌疑人照片?相关法律并无明确规定。公安部门是不是“法无禁止即可行”?现代快报的评论对此提出疑问。评论还援引李克强总理去年全国两会期间说过的一句话:让市场“法无禁止即可为”,让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

现代快报的评论,将李克强总理的话搬来做论据,乍一看好像很有道理,但仔细推敲,显然歪曲了李克强总理讲话的精神实质。

这里,我们不妨来“复习”一下李克强总理的上述讲话。去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闭幕后,李克强总理与中外记者见面。在回答记者关于政府简政放权的问题时,李克强总理说,简政放权是激发市场活力、调动社会创造力的利器,是减少权力寻租、铲除腐败的釜底抽薪之策。李克强总理表示,要正确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要努力做到让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让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调动千千万万人的积极性,为中国经济的发展不断地注入新动力。显然,李克强总理讲这番话,论述的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其本意是通过简政放权为市场松绑。

南通市公安局打造的“南通公安嫌疑人像有奖辨认”平台,首批推出的8名辨认对象,都是盗窃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网上公开的照片,是犯罪嫌疑人在作案时被现场或现场周边监控视频抓拍到的画面,而且经侦查员反复对比确认过。警方公开犯罪嫌疑人的照片,主要是公开向广大网名征集破案的线索,同时敦促相关涉案犯罪嫌疑人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

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特别是实时监控画面为警方破案提供了方便。实时监控等现代科技手段不仅为道路交通管理、案件侦破提供了便捷,运用互联网平台进行“嫌疑人像辨认”,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无疑大有裨益。

盗窃案是很多城市共同的难题。警方充分运用监控画面和网络平台,悬赏抓小偷,无疑有助于尽快破获各种盗窃案,有效降低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据报道,南通警方的这一做法曾在内部推行,结果一个月内就有3起悬而未决的案件被侦破。很显然,这是公安工作的与时俱进,是破案手段的创新之举。

毫无疑问,在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上,需要让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但是,这千万不能成为某些政府部门教条主义、墨守成规、甚至不作为的“尚方宝剑”。警方的案件侦破手段需要与时俱进。对于南通警方推出“嫌疑人像有奖辨认”平台,媒体不是不可以质疑,只是不要乱质疑。警方的创新举措,与“法无授权不可为”扯得上一毛关系么?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