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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应以内心认同为前提

2015-08-20 08:56:44 朱昌俊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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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有网友晒出一份天津市南开区教育局发布的募捐通知,引发“强捐”质疑。通知称,“为组织动员全区广大干部群众迅速行动起来,及时开展有效筹集救灾救助资金,区委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募捐工作”。对此,南开区政府回应称,组织定向募捐是应党员干部要求。

如果要盘点政府部门在重大灾难事故后的共同反应,自上而下发动募捐,应该算是其中之一。网友曝光的这份通知称,“现正值放假期间,学校可先支付支票,不能用单位公款代交,可在教职工工资中扣除相应金额”。尽管相关方面回应称,此举是“应党员干部要求”,但这算不算“强捐”,公众以及收到通知的市民自会有判断。

行政强捐多年前就有了,但如今人们受到现代慈善观念的影响,对个人权利也有更深的认知,集体募捐愈发显示其与现代社会的冲突。这种做法可能会招致民众反感,即便靠强制捐款带来了不少善款,对慈善的破坏性也大于正面作用。

行政部门偏爱强捐,也反映了社会的整体慈善文化发育生态的缺陷。慈善的本质属性是民间性,募捐倡议本不该由政府来发布,而是社会组织的事。因此,这种行政倡议也可以说是权力对慈善的一种越位。在应对突发事故上,政府部门首先要确保的是公共资源的投入,以政府名义发动捐款,有可能将公共财政的投入与社会善款混为一谈。

事故原因还在调查之中,民众也仍旧在经历着灾难的影响,政府就发起募捐,从情感上也会给人带来不适感。我们还要看到,除了受到直接冲击的市民和消防员及其家属,这次重大事故中还会涌现出很多心理灾民,他们同样需要救助。更何况,在同一座城市,被募捐者中可能就有亲属、朋友属于直接的灾民。因此,这样的倡议貌似指向共同抗灾,实际是不合时宜的。

重大事故发生后,政府部门发动募捐的初衷并非不可理解,它也可以是一种集中力量共度时艰的体现。但是,政府的行为除了确保目的正确,手段和程度更要经得起考验。否则,只能得不偿失,甚至无异于“次生灾害”。这种行为之所以如此受到追捧,反映的也是相关部门在灾难应对上的乏力,将组织捐款当成一种秀存在感的工具。这样落后的救灾观和慈善观,实在不应该再成为下一次事故中的“标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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