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家长误解的短信 对于众多学生家长而言,490元不能算是一笔小费用了。所以,站在“将心比心”的角度,中学班主任居然会把“自愿购买”误写成“需要购买”,这样的“用词不当”,确也有些“让人醉了”。然事已至此,且校方也迅速“闻过则改”,说“不当”便姑且信之了;而我却还有一疑,那490元的手机价格,是否做到了透明公开呢? “用词不当”或可信,“用价不当”别成疑。据校长介绍,该校有近2000名寄宿生,为解决学生与家长间的沟通需求,同时防止学生因携带手机影响学习,学校从去年开始允许通信运营商进入校园,为学生办理腕表式手机业务。这种手机不能上网,只能拨打指定电话号码。听起来,这种举措倒也可行。但由于今年对入学新生的“强卖嫌疑”,人们自然要问:去年群发短信提示时,学校查过班主任写的是“自愿购买”还是“需要购买”呢? 笔者之所以不依不饶地要翻“旧账”,无非也是猜测在“用词不当”之下,有些家长会把购买这种腕表式手机,当作了孩子入学的“必配装备”。那么,问题也就来了,当初的购机价格,是否也是490元?另外,在学生家长出钱购买时,校方或运营商有没有详细公开了这一价格是怎样定出来的呢?以上问题当然疑出有因,笔者网上检索看到,一些低档的腕表式手机,价格不过在200元上下;那么,找来了一家运营商,近500元的出价,“油水”会不会太过丰厚了些? 老师“用词不当”,手机“用价可明”?学生家长未必不存这样的疑虑,但碍于不想当“出头大哥”得罪学校,则就可能心有不甘,却也只好照价付钱。所以,虽然现在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已责成校方迅速进行整改,消除家长误会,可对那些已经购买了学生专用手机者而言,似乎也应允许退机退款。毕竟,腕表式手机网上随便可买,且种类繁多,真要从公平竞争的角度来操作,又岂能在手机用户“花落谁家”的问题上,只听学校给出的“一家之言”? “入学需买手机”不应只听“用词不当”,更该质疑“用价不明”。唯有如此,也才能真正打消某些学校动辄滥用“学生资源”,有意无意地热衷为学生拿主意、选商家,且留下种种“暗箱操作”的自肥之嫌。由此及彼地联想开来,诸如此类“乐为”学生代选手机运营商、代办银行信用卡的事情,时下可谓层出不穷、俯拾皆是;那么,有关部门难道没有必要好好过问和细查一下,这当中真的只有“服务之心”而不存“得利之念”么?! 短评:蝇头小利面前学校要多一份清醒和自律 眼下全国各地中小学开学在即。对于可能涉及的教育收费,我们希望教育主管部门能多多下基层走走,严格审核把关;百姓能睁大眼睛,在监督上多多给力。而学校在蝇头小利和良知面前,也要多一份清醒和自律,多为学生的具体需要和切身利益考虑,多掌握一些处理问题的技巧和智慧。譬如“入学需买手机”这件事本身,如果当初不是越俎代庖,而只是对品牌提出建议,让家长自行购买,还会有置自己于瓜田李下的被动和尴尬吗?(晴川) |
相关阅读:
- [ 08-26]入学“严证”:“减证”声下的可贵逆行
- [ 07-30]程振伟:录取通知书撞脸是“拙劣”的入学教育
- [ 07-29]录取通知书撞脸是“拙劣”的入学教育
- [ 06-12]户口冻结不要伤着孩子入学
- [ 05-28]小学入学为何还需母亲查环证明
- [ 04-28]推动公众参与,杜绝入学划片“猫腻”
- [ 04-23]别为孩子入学太纠结
- [ 04-15]凌晨入学生宿舍收缴手机无异于“盗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