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不同地方先后发生了几起伤医案,这些案件都成为当时的社会关注热点。但是令人不解的是:案件发生之后,媒体都迅速对案件过程进行了详细报道,可结果却多是悄无声息,有关部门并未对案件处理情况进行通报。 伤医事件之后无下文,并非伤医者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但官方通报的缺失,却影响了社会对伤医事件的认知。一是对事件的真相缺少,权威的告知,导致社会上人云亦云,难免有失真之处,有些地方了为稳定舆情,秉承多做少说,结果出现多版本信息,让出了舆情引导的主动权;二是对伤医者的处理没有及时公布,既没有给医护群体一个交代,也达不到对医闹等不法行为应起到的警示作用。 伤医事件应有下文,还包括应着力创新机制保障病人和医护人员的权益。首先,要给病人依法申诉、投诉的便利途径,有群众认可的第三方公正、公平的评价体系,让病人的诉求能及时得到权威答复;其次,要严惩侵害医患人身安全、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等违法犯罪活动,处理一起通报一起,以案释法,使之深入人心。(福建日报) |
相关阅读:
- [ 07-22]避免伤医不能总从零出发
- [ 07-10]伤医辱医是社会之耻
- [ 07-08]制止伤医别光靠“临时发挥”
- [ 06-25]破除认识“偏见”严惩暴力伤医
- [ 06-23]对暴力伤医者就要“零容忍”
- [ 09-04]读懂“拒诊伤医者”的“画外音”
- [ 09-01]“伤医案”不应成为医者治病“心结”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