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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命不同价要早点改变

2015-09-30 15:42:35 张玉胜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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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南阳市社旗县两位青年为救同学英勇牺牲,两人均被当地认定为见义勇为行为。但不同的是,两家得到政府的救助标准却不一样,抚恤金相差53万元。

奖励见义勇为,原本是为规避“英雄流血又流泪”的现实悲剧,并借以引导和鼓励民众践行急公好义、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社旗县两位见义勇为青年所得救助竟然相差53万元,难免让人不解,也让一视同仁的公平性原则遭到挑战与质疑。救助见义勇为如何规避同命不同价的怪现象,需要引起政府和社会的关注与反思。

同属见义勇为缘何享受的救助或抚恤待遇悬殊?过往的案例多纠结于见义勇为者隶属城乡二元户籍的“身份”不同,这显然有失公平与公正。而此次的官方回应是“没有统一的救助标准”。这或许真正抓住了问题的症结所在。正是对见义勇为的行为界定及社会救助标准等缺乏明确、统一的具体规定,才导致救助行为的各自为政。

诚然,对于见义勇为者来说,他们在挺身而出实施见义勇为举动时,未必会想过以此换取名誉和奖励,但社会表达出对英雄壮举的敬仰与感恩,是对见义勇为精神的鼓励与弘扬,这些正能量的营造,有利于推动社会向正确方向前进,要做到这一点,则必须以公平公正为前提。摒弃厚此薄彼的同命不同价,以完善的制度立法和正义的程序设计,当属众望所归,势在必行。

——河南·张玉胜/文 王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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