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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支付员工工资应是企业合法的底线

2015-12-07 07:40:09 朱少华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年终岁末,是企业欠薪、逃匿的高发期。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自11月开展打击欠薪专项行动以来,依法处理了一批欠薪案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12宗,涉及劳动者998人。(据12月4日珠海特区报)

每到年末岁尾,就是企业欠薪,农民工讨薪,各种讨薪事件不断爆出,也是一些老板们四处躲避耍赖,甚至干脆逃之夭夭的时候。这样的现象已经延续了许多年,虽然各地不断出台保护农民工的政策条例,更是对一些故意恶意拖欠农民工薪水的企业老板加重处罚力度。但是,一到这个季节,欠薪案件还是时有发生,被恶意欠薪逼迫的走投无路的农民工们还是不断上演“跳楼秀”和“跳桥秀”等。欠薪案件难以杜绝不仅侵犯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更严重影响到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这次珠海市开展的这场打击欠薪的专项行动,让我们看到了一个亮点。那就是打击欠薪行动,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一改往日“救火式”的工作方法,为依法整治欠薪和逃薪的行为。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只要一发生农民工讨薪事件,相关部门就要赶紧前往“救火”,这样的“救火式”方法其实很简单,那就是只要欠薪企业赶紧将讨薪的农民工薪水兑现,让农民工们不闹了,一切也就万事大吉了。这样的处理方法虽然能解决一些“燃眉之急”,却也助长了一些农民工恶意讨薪、甚至暴利讨薪的行为,同时,也让一些企业尝到了逃薪和一走了之的甜头。

现在实行的这种依法整治的方法,只要发现企业恶意拖欠农民工薪水的状况,不仅要替农民工追讨,更要对欠薪责任人绳之以法,甚至将责任人送上法庭。如重庆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工人工资案,最终工人们的工资不仅得以支付,责任人还被珠海市香洲区法院依法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处罚金9万元。珠海市某海制衣公司因拖欠工人工资,最终也被依法追究法定代表人法律责任,同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总工会还对公司的161名员工发放了应急周转金,保护了员工们的合法权益。

这次开展的打击欠薪的专项行动,还有另一个亮点,就是特别规定了企业一旦发生企业经营困难,或导致资金欠缺情形时,企业应当全力筹集资金,保障员工工资优先得到支付。这对员工们来说无疑是吃了一颗定心丸。资金短缺,经营困难,这也是许多老板拖欠薪水的常用借口,更似乎成了理由。其实,一个合法的企业,首先就应该保证员工薪水的及时足额发放,这也应该是一个企业合法的底线。否则,否则就要被追究刑事责任。而这更是一种常识。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用工付酬更是理所当然。工人们背井离乡,辛勤工作,为企业创造了效益,到头来却拿不到血汗钱,这样的企业不仅没有丝毫的得到和人性,有谈得上什么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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