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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登记与计生脱钩条件已成熟

2015-12-11 08:37:59 北青报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实行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后,以往“土政策”限制生育的作用随之取消,对违反计生政策人员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也将大幅减少,职能部门对社会抚养费收入的“依赖”也将大幅降低。各地废除“土政策”的条件已经成熟,不应再有多大的羁绊和阻力。】

12月9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九次会议提出,完善户口登记政策,把计划生育等政策与户口登记脱钩,加强户口登记管理,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要摸清无户口人员数量、分布及产生原因等,分类实施无户口人员登记政策,坚持依法办理,维护每个公民依法登记常住户口的权益。

如这次中央深改组会议强调所言,依法登记户口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公民参与社会事务、行使各项权利义务的前提。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就是维护公民依法登记常住户口的权益,为公民参与社会事务、依法行使各项权利义务提供基本的保障。深改组会议特别强调,要把计划生育等政策与户口登记脱钩,这是针对长期以来很多地方将计划生育政策与户口登记强行捆绑的错误做法,而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对于完善户口管理政策和更好地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目前约有1300万人口没有户口,成为俗称的“黑户”。根据国家发改委研究人员去年的一项调研,“黑户”主要包括未主动上户、超生、未婚生育、弃婴、证件丢失、办理程序繁琐或基层部门不作为等导致的无户籍人员,其中60%以上是超生人员。现在,要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就要针对“黑户”的具体成因,结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全面深化改革的实际,寻求公平合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法。

上述造成“黑户”的情形中,未主动上户、弃婴、证件丢失、基层部门不作为等解决起来相对容易,超生、未婚生育等则属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且这种情况在“黑户”中占比最大。虽然《户口登记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并未将缴纳社会抚养费作为户口登记的前提条件或附加条件,但长期以来,许多地方都按照自己制定的“土政策”,将缴纳社会抚养费与新生儿户口登记捆绑在一起,一些超生、未婚生育的孩子成为“黑户”,主要就是因为他们的父母没有缴纳社会抚养费,公安部门拒绝为他们办理户口登记。这类“土政策”一方面有助于限制生育,另一方面为职能部门带来了巨额社会抚养费收入。现在,要解决违反计生政策生育人口的户口登记问题,关键就是要按照中央深改组会议的要求,把计划生育等政策与户口登记脱钩,废除社会抚养费与户口登记相捆绑的“土政策”。

这个“土政策”能否废除,关键要看其上述两方面的作用能否取消。实行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后,以往“土政策”限制生育的作用随之取消,同时,对超生(生育三孩及以上)、未婚生育人员征收社会抚养费也将大幅减少,职能部门对社会抚养费收入的“依赖”也将大幅降低,因此,各地废除“土政策”的条件已经成熟,不应再有多大的羁绊和阻力。这意味着“黑户”的增量将大为减少,解决“黑户”问题主要就是解决存量的问题,即为现有的无户籍人员补上户籍登记的手续,对其中违反计生政策生育的人口,可根据具体情况大幅减收或免收社会抚养费,直接为他们进行户口登记。

至于此前一些违反计生政策生育的人口,通过缴纳社会抚养费“买”来了户口,现在他们看到,大量“黑户”少缴或不缴社会抚养费登记了户口,会不会觉得不公平,进而心理严重失衡?这就需要向他们讲清楚,大量违反计生政策生育的“黑户”已经付出了沉重代价,现在他们比较“轻易”地获得户口,对他们而言只是迟来的公正;而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已享有户口承载的各种权益,因此对他们来说也是公平的。解决了这个认识问题,把户口登记与计生政策脱钩就不该有什么障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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