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追问医疗垃圾"去何处",先搞清"从哪来"

2016-01-27 17:28:21 余锦雄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日前,福建省环保厅和莆田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在莆田仙游县郊尾镇,发现多家废塑料处置场里,混有数量不等的医院医疗废物,包括注射器、透析用具、输液管等。最多的一家,重量超过1800斤。(1月27日《海峡都市报》)

在追问医疗垃圾“到何处去”之前,我们得先追问,医疗垃圾“从何处来”?因为根据国家《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要求,医疗垃圾必须集中处置,并且从收集、运输、贮存到处置等环节,要实施层层责任的“四联单制”,以堵上个人或单位“私授”医疗垃圾的违法行为。

应该说,作为救死扶伤的单位,医院早就对上述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医院所以在明令禁止的情况下仍然没有管理好医疗垃圾,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利益最大化原则作祟,因为处理这些医疗垃圾要专门的焚烧处理机器,运作和维护这样的机器费用不菲,所以一些医院通常会将医疗垃圾不经处理后直接丢弃掉。第二,一些医院所以将医疗垃圾“私授”给社会上的作坊,不是真的指望这些医疗垃圾能够为医院实现创收,而是处理掉这些医疗垃圾后,能保证医院环境的清洁,同时也能减轻医院的责任。

可见,要杜绝医疗垃圾“反哺”社会,必须从医院这个源头上加以治理。因为不管有意还是无意,医院是医疗垃圾外流的源头。医院对本单位医疗垃圾管理不当,已不是一般的管理缺失,而是一种和法律背道而驰的行为,甚至可能酿发严重的社会危机。所以,找出这些违法的医院是第一步,比如说这次流向社会的医疗垃圾中印有某医院的标签,执法部门可以“按图索骥”,严肃查处相关医院及责任人。

同时,当地卫生监督机构和环保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卫生行政机构和环保部门对医疗垃圾负有直接监管责任,须对医疗垃圾定期交叉抽检。本该集中处理的医疗垃圾却在他们的“无心监督”下流向社会,有关监督部门的确有“懒政”之失。

当然,相关部门可以就处理医疗垃圾中的一些难点征求相关医院的建议,从而采取对应的策略,比如说以补贴的方式支持医院建立独立处理医疗垃圾的机构,或者以政府的名义,根据医院密度分地域配置专门一些集中处理医疗垃圾的机构等,这样才能建立起一个有效的医疗垃圾处理体系,不让有害的医疗垃圾“反哺”社会,危害大众。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