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某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抓获。警方供图 5年时间,6376起醉驾被查,单从数量上看,交警部门可谓劳苦功高,可如果换一角度,从醉驾之人的数量可观,前“捕”后继,也可看出治理醉驾形势之严峻,前景难乐观。 别的不论,单就4月30日晚厦门交警整治情况而言,就很可圈可点。按说,醉驾入刑五年,相关政策及一旦违反的后果,人们都应心知肚明。进而,在遵规守矩,文明驾驶上,整体上应有大的改观。可结果呢,仅一个4月30日晚,厦门共查处酒后驾驶21起。 当然,如此以单个日子(尤其节假日)做均数,算一年的醉驾量,方法有些不科学,加之机动车保有量的连年递增,都可能会让醉驾人数呈现越治越增的“尴尬”局面,然而,在涉及酒驾、醉驾上,凡查必有,且不是一个两个,有些甚至大摇大摆,横车路中,也足让人看到,酒驾醉驾仍在路上,加强治理刻不容缓。 在“醉驾入刑”上,为什么一些人“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究其因,据全国政协委员施杰讲,无论是立法层面,还是司法实践层面,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比如对逃避处罚者的法律责任认定,比如较高的缓刑率。对于这些,当然需相关方面认真改进,逐步完善,但同时,在交警部门具体整治的方式方法上,是否也需做一些改进? 比如在整治时间上,不唯节日假日是瞻,不只晚上或中午检查,而是巡查常态化;在地点选择上,不是定点包片,“画地为牢”,而是灵活机动,查无定所。如此,制度层面的查漏补缺,加上操作环节的“天衣无缝”,必将打消一些人的侥幸心理,刹住一些人的铤而走险,让交通秩序井然有序,让人们日常出行更有安全保障。 “车祸猛于虎”。这不仅指于司机个人,还有车上所载之人,及共同参与交通的其它路人、车辆。而酒驾、醉驾,又是其中主要的罪魁祸首。眼下,“醉驾”仍在路上,治理尤需用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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