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生活垃圾分类 让居住环境更美好
2017-03-31 12:24:4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部署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创造优良人居环境。(3月30日新华社) 笔者注意到,垃圾分类,已经倡导多年,自2000年我国启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以来,垃圾分类的实际成效并不明显。而此次《方案》明确,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的城区范围内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由以前垃圾分类主要以鼓励为主,转为强制,不仅充分彰显了政府对于垃圾分类处理问题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垃圾处理问题的严峻性和亟待治理的紧迫性。 “强制”生活垃圾分类是应对当前垃圾处理的一项必要措施。必须看到,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物质消费水平大幅提高,我国生活垃圾产生量迅速增长,环境隐患日益突出。来自2015年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状况评估》报告显示,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大且增长快速,从1979年的2508万吨增长至2012年的17081万吨,30年间增加近6倍,已成为我国可持续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障碍。显而易见,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可以有效改善城乡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凡事有法,贵在得法。合理的垃圾分类可以有效降低垃圾处理成本,不仅如此,对于垃圾无害化、减量化以及资源化都能产生积极的推动力。然而就现实来看,垃圾类别虽然名义上有3类: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但实际上,市政环卫部门负责分类收运的只有两类: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即“干湿分类”。也就是说,目前只是虚设可回收物的分类桶,并无专人负责清运,基本上靠保洁人员、拾荒者捡拾后卖废品来实现垃圾分类。这使得经济价值低的物资回收利用率低,资源回收不彻底。 基于此,此次《方案》强调,要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建立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完善与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并探索建立垃圾协同处置利用基地,确保分类收运、回收、利用和处理设施相互衔接。此种情形下,就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 任何事情都有一个循序渐进的发展过程,绝非一蹴而就。不可否认,任何的强制举措能够产生立竿见影的一时效应,但想要真正转化为民众的高度自觉,还得从根本上让人们认识到垃圾分类的益处以及与自身利益的牵涉。往细里说,一方面各地要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参与垃圾分类,确保工作有效推进,另一方面要结合实际制定指南,引导居民自觉、科学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唯此,垃圾分类才有坚实的群众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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