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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司法舆情也是普法良机

2017-04-07 06:58:48 王石川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林瑶   我来说两句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日前在山东调研时强调,要借助重大、热点案件宣传法治观念,普及法律知识,上好法治公开课,让人民群众树立证据裁判、人权保障、程序公正等法治观念、法治意识、法治规则,共同推进法治进程。

在“于欢刺死辱母者被判无期徒刑”引发的舆情背景中,沈德咏的这番表态显然有其深意。今天,司法机关所面临的舆论环境较之以往,已大有改变。在“人人都有摄像机,人人都是麦克风,人人都可发消息”的当下,司法活动已经时刻处在公众视野里、媒体聚光灯下,如果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司法舆情。

同时,公众的法治意识也在提升,维权精神更加充沛,这也是司法舆情此起彼伏的现实因素。诚如沈德咏所言,近年来,人民群众对法治和司法的关注度逐年提高,关注主体更加多元,关注焦点更加多样,保护自身安全的诉求已经逐步上升到维护人格尊严的高度。正因如此,更应该刷新思维,以审慎态度对待舆情。

对待司法舆情,应弃绝被动应对心态。如果充耳不闻、视而不见,不仅谣言可能泛滥,更可能激化矛盾;如果试图堵塞,以粗鄙化手段压制,更可能恶化事态,事与愿违。回应胜过回避,对话胜过对抗,无数事实证明,只要司法机关拿出诚意,提供有效信息,及时、准确面对舆论关切,就能事半功倍,迅速平息司法舆情。

更应该看到,重要司法舆情也是推动普法宣传的良机。一旦出现司法舆情,各色人物“粉墨登场”,有吁求真相的,有探知背景的,也有因法律知识欠缺而被蒙骗的,当然也不乏浑水摸鱼的……无论哪种群体,只要司法机关通过专业的案件分析,构筑严谨的司法研判,就能起到普法宣传之效。

新媒体的日益发达,固然为不良信息提供了舞台,更为普法宣传提供了绝佳载体。利用网络平台的即时传播优势,以权威准确的信息发布,第一时间回应舆论舆情,就能达到喜人的普法效果。以于欢案为例,舆情发生后,司法机关的表现值得激赏。无论审判机关表示已经受理上诉案件,还是检察机关表态审查证据,都收到了良好效果。

司法舆情给司法机关带来了压力,也输送了动力。面对庞大的网民群体,每一个与司法有关的热点事件,都有充满张力的细节,而这些细节往往与法律条文息息相关。对此,司法机关应该以严谨的法理彰显司法的理性,以练达的情理展示司法的良知,以平和的姿态体现司法的温度,努力形成舆论与司法的良性互动,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识,让人民群众从内心认可并支持司法机关依法作出的裁判。

一纸判决,或许能够给当事人正义,却不一定能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心结”没有解开,案件也就没有真正了结。司法审判是这样,正视司法舆情也是这样,多一些温度,多一些耐心,多一些责任,就能解开舆论之结,更能化解当事人的心结,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如果说一起起司法个案的公正处置,可把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深深熔铸于公众的心中,那么司法机关严肃对待每一个司法舆情,就能为公众的法治信仰烘焙更肥沃的法治土壤。以看得见的方式输送正义,以感受得到的真诚对待司法舆情,普法宣传越来越有效,全面依法治国的步伐就会越来越坚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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