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东南锐评 > 正文

拒付赡养费获刑呵护伦理

2017-05-15 08:05:56 犁一平 来源:北京晨报  责任编辑:林瑶   我来说两句

养子未尽赡养义务,还偷偷将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款全部领走,离开居住地,留下年迈的养母直至其过世。近日,经尤溪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一年。(《海峡都市报》)

孝敬父母,不管是生父母还是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容推卸。这也是维护人类基本伦理的规则,不容破坏,也是社会文明的最起码标志,不许玷污。显而易见,如果人类抛弃了这一点,则良心丧失,社会倒退到混沌蒙昧时代,毫无规则可言,这不仅是人类和社会的悲哀,也是文明的彻底失守。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