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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随意涨房租,租房的美好时代到了吗

2017-05-26 13:35:18  来源: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租房市场的乱象让“稳居”已成为很多租客的奢望

目前我国在城镇租房居住的人口约为1.6亿,占城镇常住人口的21%。在大城市,这一比例更高。一份北京租房报告显示,北京常住人口中选择租房的比例将近37%,平均每11个月就换一次房。而且,租客对房东和中介的满意度普遍很低。

当契约精神在租房市场中近乎失效时,当房东、中介与租客在租房市场地位严重不对等时,说明这个市场是扭曲的,租房未回归正常的“市场交易”属性,对应的市场监管也是缺位或失灵的。

//m.folksfolks.com/r/2017-05/26/content_19583801.htm

首次拟通过行政立法向随意涨房租说“不”,意义深远

长期以来,租房者权益之所以得不到有效保障,根源之一就在于话语权的失衡。诸如租金支付方式、中介费、租金涨幅等。虽然看似是房东与租房者约定的结果,实际上,房东往往处于强势地位,租房者并不具备对等的博弈和议价能力。条例中诸多有利于保障租房者权益的规定,有望改变房东、中介以及租房者之间失衡的话语地位,改善扭曲的租房市场,提高租房者的安全感。

//m.folksfolks.com/r/2017-05/23/content_19563434.htm

当然,房屋租赁是一种市场行为,出租者和承租者各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他们的市场地位是平等的。如果对出租人的权益保护不够,表面上看是为了保护承租人的利益,但房屋所有者就有可能降低对房屋出租的意愿,从而使房屋租赁市场的规模得不到扩大,在供不应求的情况下房租很容易上涨,到头来其实是损害了承租者的利益。

//m.folksfolks.com/r/2017-05/24/content_19569761.htm

让租房者享有居住尊严 才有助于房地产市场回归理性

当前,很多城市基本公共服务还附着于房产上,租房者无法同购房者一样享受平等的基本公共服务。所以,提高租房者的居住安全感和尊严感,还需要完善居住证制度,加大公共服务保障力度,弥合权利鸿沟。

只有租房者不用担心随时被房东撵走,不必处处提防“黑中介”、“二房东”,不用为租房纠纷而东奔西走,他们才能感受到居住安全和居住尊严。减轻租房者的买房焦虑,也有助于房地产市场回归理性。


//m.folksfolks.com/r/2017-05/23/content_19563434.htm

 

 

有恒产者方有恒心,但大多数家境普通的年轻人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拥有房产,租房也就成了大家唯一的选择。房东随意提价、一言不合就赶人、退房时押金说扣就扣,遇到“二房东”“黑中介”,房租被骗还不得不流落街头,在他乡打拼的很多人都因为遭遇租房陷阱。

//m.folksfolks.com/r/2017-05/23/content_19563434.htm

 

目前我国在城镇租房居住的人口约为1.6亿,占城镇常住人口的21%。在大城市,这一比例更高。一份北京租房报告显示,北京常住人口中选择租房的比例将近37%,平均每11个月就换一次房。而且,该报告显示,租客对房东和中介的满意度普遍很低。

为遏制出租人挟房要价行为,《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住房租赁合同中未约定租金调整次数和幅度的,出租人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这可以说是我国首次拟通过行政立法向随意涨房租的行为说“不”,意义深远。

 

在正常的市场环境中,房租支付周期、该不该涨价等应该多方议价,但目前租客很难有对等的博弈空间。以法规形式明确保障租客权益,用法规撑腰垫高租客在市场博弈中的地位,弥补他们议价能力的欠缺,从而进一步规范租房市场,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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