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目放生其本质就是“杀生”
2017-06-09 17:39:2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毫无疑问,福建省有关部门增殖放流的举动具有样本意义。一则,本次活动的进行是依据农业部《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开展的;二则,投放具有相当的科学性,比如对投放水域进行了本底调查等等;其三,投放对维护台海水域生物多样性,改善台湾海峡渔业资源和提升生态环境质量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然而,相对于有关部门的增殖放流行为,民间的一些放生行为却令人忧心,有人随意放生几百只狐狸导致村民家禽受到伤害;有人将上千只“坑渠老鼠”放入田间甚至村屋旁致使村内群鼠乱窜;更有人将几百条蛇放到游客云集的景区……只管“放”而不管“生”的放生行为更像是一场“秀”,在满足一些人道德优越感的同时,却给他人和自然生态带来了莫大伤害。因此,有必要把放生行为置于法律、科学、生态的三把尺子之下予以检验。 法律是检验放生行为第一个标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宗教界水生生物放生(增殖放流)活动的通知》等法律法规,“任何组织和个人将野生动物放生至野外环境不得干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也就是说,放生也需要相关部门的批准,不经批准的放生行为则涉嫌违法。 科学的方法才能使放生行为具有有效性。既然是放生,就应当把工作重点放在如何让动物活着,而不是放而不管,听任生命消逝。放生的善心值得尊重,但行为不当亦会造成悲剧。任何动物都是在一定环境在才能生存,如果不能科学把握动物习性,对地点、时间等因素不加考虑,而盲目放生,其本质就是“杀生”。 是否破坏自然生态环境应当是放生行为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盲目的放生会使当地的生态环境受到破坏,尤其是外来物来物种的入侵带来的后果更是可怕。比如,巴西龟就已被列为世界最危险入侵物种之一,放生巴西龟,会直接威胁本地龟和水生物种的生长。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当地生态环境某种意义上已经达到了平衡,此时突然大规模放生某种野生动物,超出了环境的承载量,从而当地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 只有把放生行为置于法律、科学、生态的三把尺子之下予以检验,放生的善心才会成为放心的善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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