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禁穿令” 阻碍了学生的自由?
2017-06-26 19:05:3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瑶 我来说两句 |
对高校禁止穿短裙短裤 多点理解 大热天的,却禁止学生穿短裙短裤,这样的规定初听的确令人难以接受,但只要搞清楚学校出台这项规定的初衷,就不难理解学校的用心良苦了。 个人穿着是个人权利,也是个人自由,只要穿着不影响市容,不有碍观瞻,不伤及风化,就无可厚非。可是近些年,一些人却将这种自由视为无边界,在穿着上肆无忌惮,过于暴露,甚至屡屡突破极限,比如有些人穿着吊带招摇过市等,这些穿着严重挑战着道德底线,伤害社会文明。 这种情况也逐渐蔓延进了一些校园。在某些高校,学生穿着暴露的现象屡见不鲜,一些学生穿着睡衣上课,穿着拖鞋、超短裙上课,此类穿着完全不符合一个学生的身份,也扰乱了学校的教学秩序。因此,有必要出台规定,采取措施,对这些行为进行约束和遏制。也正是在这种情形下,济南该校才出台了这样的规定。 其实,济南这所学校所谓的禁止穿短裙短裤,并非是完全的一律禁止,而是有一定弹性空间的。该校的禁令“道是无晴却有晴”,仅针对一些过于暴露的穿着进行禁止,比如短到大腿根的短裙和短裤;而对一些中长款短裙还是允许的,并不在禁止之列。[详细] 文明着装规定 有理也应有度 其实,不管是校内还是校外,穿衣打扮张扬个性,也始终得有个底线;特别是在公共场合,穿着过于暴露着实不雅。更何况,在校园教室穿过短的裤子和裙子,的确在课内外活动时不大方便。 所以说,学校有义务教授给大学生正确的审美观,衣着得体只是其中一个方面。不过这把“尺子”本身也应该有度,如果说膝盖以上都算过短,难免有点矫枉过正,毕竟年轻人喜爱打扮。 所以,与其对裙子、裤子的长度“拿尺量”,不如更走心些,时常给学生们上上关于品味、关于美学的课,炎热夏天给教室、寝室降降温……做到这些,相信学生们衣着暴露为解暑、寻清凉的情况自然会减少的。[详细] |
相关阅读:
- [ 06-21]学位证频繁出错的学校 欠学生一个道歉
- [ 05-31]对“民办学校择校热”不能视而不见
- [ 05-22]愿更多的学校能获得毕业生的深情鞠躬
- [ 05-18]学校管理不能牺牲学生隐私权
- [ 05-02]学校“超载”也是一种安全隐患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