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囊旅馆”应以安全为前提
2017-07-25 16:46:0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瑶 我来说两句 |
随着共享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服务呈现出共享模式,比如共享单车、共享雨伞等,这些共享模式不仅给公众提供便利,也是一种健康的市场形态,无可厚非。胶囊旅馆则不同,安全隐患是共享床铺发展模式遭遇市场困境的主要原因。 首先,是健康隐患。胶囊旅馆是为公众服务的,也就是说,每个人都可以付费享用。即便使用一次性床单等物品,但在狭小和密闭的空间里休息,空气质量如何,会不会存在疾病传播等问题,都是值得关注的。再者,胶囊旅馆的隔音效果不好,在这样的环境里休息,不可避免会遭受噪音污染,对个人健康不利。入住旅馆的客人隐私会不会出现泄露等问题,同样值得注意。 其次,这种胶囊旅馆无论用材、建设还是床铺设计,都存在极大的消防安全隐患。何况,有限的空间内还放置着电扇、阅读灯和充电座等电器设备,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时下,各宾馆酒店已经实行身份实名制登记入住,确保治安安全。入住胶囊旅馆却没有任何门槛,只要付费,任何人都可以入住。这就给一些不法分子,甚至给一些被追捕的逃犯提供躲避的机会,被查封也是意料之中的结果。 胶囊旅馆实际上是一种群租形式,虽然有一定的市场需求,给公众提供一个隐秘的休息场所,但是这种方式存在的问题同样不容忽视。这就需要企业在推行这种形式之前,处理好可能存在的各项隐患。否则,不管是共享床铺还是胶囊旅馆或是太空舱,还是省省吧,毕竟没有什么比生命安全更为重要。 |
相关阅读:
- [ 07-25]把好手机共享充电的安全关口
- [ 07-25]共享单车 如何才能共享安全?
- [ 07-25]中国共享经济贡献远不止经济本身
- [ 07-24]“天价索赔”警示共享单车做好安全防范
- [ 07-24]小区谢绝共享单车 谁之过?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