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国务院同意,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等10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此前,交通运输部曾于5月22日公布该意见的《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8月3日《人民日报》) 因为共享单车本身的眼球效应,《指导意见》的出台,引起了很大关注。比如,《指导意见》明确禁止向未满12岁儿童提供服务,但有人表示,不排除有家长主动扫码给儿童骑的情形。这也从一个侧面提醒,共享单车在运行中面临的问题,很难毕其功于一役地解决。 出台《指导意见》,给共享单车套上笼头,不仅重要而且必要。共享单车呈现出创新的力量,解决了出行的“最后一公里”难题,在给公众生活带来方便的同时,也不应该忽视一些“发展中的问题”。像乱停乱放,俨然已成公害。在创新发展的当下,一个市场主体,“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别看现在共享单车风头正劲,如果不解决自身问题,很有可能“掉链子”。 一个新生事物的出现,如果总体上有利于社会,那么在开始阶段,总会得到公众的宽容和认可。即便存在一些问题,也容易被“选择性忽视”。但是,问题就是问题。伴随新生事物的发展壮大,如果解决不好,问题也会像“滚雪球”一样呈现出发展态势。从心理学上讲,公众会存在“审美疲劳”,对问题的认识会从“瑕不掩瑜”走向“深以为痛”。 共享单车正是这样。有心者不难发现,共享单车刚出现时,得到的几乎是一边倒的支持,“包容红利”促进了共享单车的发展。可是,“大块头有大责任”,随着共享单车的逐渐做大,公众已经开始讨论共享单车存在的问题,不仅提出了一些批评,而且给予了规范发展的希望。面对问题的存在,共享单车不是没有努力,而是努力得不够。如果继续这样,一些曾经的问题,很有可能成为“致命威胁”。 对新生事物需要审慎包容。如果没有审慎包容,就不会有微信,就不会有共享单车,也可能不会有新的现象级产品。但包容不是纵容,明明存在问题,却置之不理,并非可取态度。现在,公众期待共享单车考虑更多问题,承担更多责任,走向规范发展。《指导意见》的出台,顺应了这样的民意期待,并不违背“审慎包容”的精神。对于逐渐做大的共享单车来说,这才是发展的康庄大道。 共享单车不仅在国内开花,而且走向了国外。国内碰到的一些问题,在国外也会同样出现。从媒体报道来看,共享单车在发展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在国外也引起了重视,甚至遇到了“有形之手”。坐在家里,要求别人也“审慎包容”,又有什么意义?共享单车要想真正成为世界级现象,需要输出的不仅是产品,还要有模式。出台《指导意见》,提出规范发展要求,其实也是蹚路子。在管理模式上提供“中国样本”,是对共享单车的最大支持。 一味放手不管不是审慎包容,该放手时则放手、该握手时则握手,这才是真正的审慎包容。共享单车不可能永远“裸奔”下去,要想真正成为世界级现象产品,必须学会“正步走”,只有“正步走”,才能走得更远。可见,共享单车新规是约束也是机遇,并不违背审慎包容,就看共享单车行业如何理解,能不能换个姿势奔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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