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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分开挡住“明路” 还要堵死“暗道”

2017-09-13 17:23:48 邓文圣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瑶   我来说两句

记者获悉,福建省将逐步推进医药分开。医疗机构要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并主动向患者提供处方。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严禁医师介绍患者到指定药店购买药品。(9月13日 福州晚报)

福建省发出《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推行严禁药商以回扣、财物等方式进行促销;严禁为不正当商业目的统方,防范和遏制商业贿赂等一系列举措,是推进医药分开,以期降低患者负担,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积极实践。

然而,“利”往往让人“铤而走险”。所以,笔者以为医药分开,挡住“明路”,也需要堵住“暗道”。

处方用药不能逐奇逐新。固然一些新药对某些病症有好的疗效,其实大多病症用普通成分相似的药,效果也不差。可是为了利,一些药商“暗示”医生选择开高价新药,甚至专开不在医保范围内的药,变相加重了患者的负担。在此方面,建议组织相关人员,就基本病开列一类、二类等用药清单,提供医生作为参考。对长期固定使用某类高价、非医保药物的医生,做专项核查,如有违规嫌疑,交由司法调查。

药品销售不能“自成一家”。部分医院与药物生产机构、药商相互勾结,操纵市场,致使某种品名的药品在某个区域内仅供应一家医院或指定药店。明面上看,医生也向患者提供了处方,但患者没有选择,只能“自愿”去内定的地方买药,急需严惩。

诚然,“暗道”是个混杂交错的地方,想要一蹴而就地完成治理是不可能的。这就需要监管部门持续发力,及时发现、及时研究应对措施,为百姓的用药规范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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