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昨天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成本监审和调查有关情况。据统计,2013年至2016年,国家发改委以及地方价格主管部门累计开展成本监审项目近24000个,覆盖电力、天然气、城市供水、教育、有线数字电视、旅游景点、出租车等垄断行业和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等20多个行业,核减不应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约8000亿元。 应该说,这些被核减掉的“成本”,都是垄断行业或企业原本试图通过价格“捞”回去的利益,也是垄断行业或企业转嫁成本的一种手段。如果不是有关方面加强监审,把这些不属于定价范围的成本核减掉,那么,广大消费者就将为这些不合理的成本买单,垄断行业或企业则在这样的买单中赚得钵满盆溢。 从这些年来垄断行业或企业的定价情况看,大多是信息不对称下的单方定价,即由垄断行业或企业提出定价方案,价格管理部门开个听证会确定。一些听证会是在参加对象并不具有代表性的情况下召开的,舆论和公众在产品与服务的定价方面,并没有什么话语权,所定的价格也就难言公平,更多的是对行业或企业有利,对消费者十分不利。 有关方面能够站在监管的角度,对垄断行业的产品或服务的定价成本进行监审,核减不应纳入定价成本的费用,是对消费者负责的表现。能够在短短的三年时间内核减8000亿元不应纳入定价成本的费用,从而减轻消费者负担,无疑值得赞赏。然而,正是成本监审取得的效果十分明显,核减的定价成本很大,也让我们感到,垄断行业或企业在定价问题上,可能还有很多可以压减的空间、有很多应由企业承担的费用转嫁给了消费者。 我国改革开放进行到现在,价格改革已经取得了很大突破,很多依靠政府定价的项目,都已经交由市场决定。正是发挥了市场对价格机制的决定性作用,凡是放开的产品或服务,其价格都比较科学、合理,企业和消费者的行为也比较规范。即便出现价格不稳定现象,也会在市场的作用下趋于稳定。譬如今年出现的囤蒜行为,囤蒜者就受到了市场的惩罚,出现了亏损现象。相反,如果继续依靠政府管制,那么,市场就不可能对囤蒜现象予以调节,经营者也不会从中吸取教训。 面对垄断行业或企业在定价问题上的信息不对称,加强成本监审,控制垄断行业或企业将不合理的费用纳入到定价成本,是必要而且可行的。不过,由于成本监审也存在着人为因素,因此到底能够监审到什么程度、什么水平,也充满一些不确定性。如果监审得松一点,纳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就多一点,价格也就会高一点,消费者的负担就要增加一点。如果紧一点,企业则有可能受到影响。 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垄断行业或企业定价权过大、信息不对称、消费者缺乏话语权问题,必须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加快价格的市场化步伐,让市场对价格起决定性作用。虽然市场这只“无形之手”也有失灵的时候,但从总体上看,市场还是能够通过自我调节达到平衡状态。只有在“无形之手”没有能力调节的情况下,政府的有形之手才需要出手,即便出手,也要更多地考虑市场因素,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进行调控,而不是一味使用行政手段。 改革正在向纵深推进,对垄断行业的改革也在积极探索。从长远看,必须让改革渗透到产品或服务的价格之中,打破由垄断行业主导定价的格局,形成由市场定价、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产品或服务价格的状态,才能避免继续出现“价格瓶颈”和“价格肠梗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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