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集赞免罚”有创新也要看“成效”

2018-05-07 17:30:26 杜建锋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过路口请按灯行走,按道通行,遵守交规,安全出行,从我做起。帮忙点10个赞,急,在线等。”今天,在朋友圈,你可能会被这特殊的“集赞”刷屏。这是晋江交警试行的新举措,行人闯红灯后在朋友圈发交通提醒,集10个赞“长记性”可免罚款。(5月7日 《东南早报》 )

集10个赞“长记性”可免罚款,晋江交警的新举措一经推出便引起了不少争议。赞同者认为,这是执法创新,能够让违法者在温情中感受到法的威严。反对者,这是自由裁量权的滥用,有可能损害法律的尊严。总之,立场有异,观点自是不同。其实,换个角度来看,“集赞免罚”也好,严厉处罚也罢,其指向都是违法者能否从中受到教育,从而不再违法。因此,“长记性”“看成效”才是晋江交警试行新举措的初心。

众所周知,治理行人闯红灯是个难题。“中国式过马路”之所以常常发生,固然和人们法不责众的心态有密切关系,但又何尝不与违法成本低下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执法部门无法也不可能将所有违法者“绳之以法”,抓典型的结果只有刺激人们的侥幸心理。换句话说,执法部门要完全制止行人闯红灯,需要极高的投入,而这在现实生活中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因此,执法部门需要有创新思维,跳出原有的窠臼。

移动互联网时代,手机成了人们交际的重要工具。你在朋友圈的表现实际就是你的第二张脸庞,记载着你的喜与怒,同时也成为他人评判的对象,是与非,对与错,点赞与拍砖,无论如何都会起到一定的作用,激起一波涟漪。这就像过去的一张海报,贴在墙上,批评或者赞扬,对于当事者而言,都会起到一定作用。

或许,有违法者认为朋友圈“集赞”暴露了自己隐私,有损自己的形象。对此,晋江交警还有一个选择,罚款10元。但是,与交纳罚款相比,朋友圈“集赞”则充满温情,一则罚款的教育方式未必比“集赞”更有效;二则,“集赞”实际上也是广而告之,今天,我违法了,各位朋友可要留心哟。不仅警醒了自己,也教育了朋友,一举多得。

过罚相当是执法的重要原则,指的是处罚幅度要与违法行为人的违法过错程度相适应。于此而言,行人闯红灯违法情节较轻,即使是完全采用罚款的方式,也不过区区10元,甚至可能给人留下“警察罚款创收”的印象。执法效果或许真的不明显。

有句话说得好,不看广告看疗效。新举措能否有效,关键在于效果,此前,广州番禺“自从实施该办法后,番禺广场地铁站附近路段违规者骤减,从刚设点时每天教育的80多人次,到如今日均40多人次”。可以预见,晋江交警试行的新举措应当会收到类似效果。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