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构建公共租赁住房互换平台
2020-09-14 07:53:0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9月7日,福州市再次公示一批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拟登记保障资格申请人名单。今年福州市出台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区住房保障体系实施方案后,居民申请热情高涨。 然而从整个住房保障工作来看,保障对象取得保障资格住进了公租房,大多数地方尚有“最后一公里”需要打通。比如,就有居民在12345诉求平台上反映:本人于2017年抽签分配到A地公租房,因之前本人长期在B地生活,现在费尽周折找到B地的公租户,情况跟我相反,也有换房的意愿,希望有关部门同意互换。现行的做法是,保障家庭自行寻找换房对象,自愿互换的,向有关部门申请,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以办理换房手续。 为了保证公平、公正,现行公共租赁住房的取得是通过摇号方式抽取,之前申请人对住房保障部门提供的房源没有选择权,如需调换,《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就业、子女就学等原因需要调换公共租赁住房的,经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同意,承租人之间可以互换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故相关部门目前做法并无不妥。 但是保障对象这种自动“相亲”式的互换模式,难以复制。由于双方信息不对称,加之保障对象遍布城市各处,保障对象想要找到和自己一样有互换意愿的人,着实不是一件容易事,费时、费心、费劲不说,被迫放弃实物配租改领住房租赁补贴的现象也时有发生。今年,福州市提出每年安排筹集公共租赁住房6000套,全省也将大力发展租赁住房,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新增公租房2.47万套、租赁住房1.3万套,如果加上存量,住房保障的覆盖面将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供给的增加,也就意味着承租家庭因工作地发生变化、家庭人口变化、亲情照顾等的换房需求将增多。 人们在居住方面的需要不仅仅表现在房屋的有无和面积的大小,诸如工作单位、家庭生活、邻里关系、社会环境等变化,都会引起人们对房屋有不同的需要,单纯依靠新建、改建来解决是不可能的。从国家经济状况、社会经济效益和个人经济承受能力来看,充分发掘现有公共租赁住房的潜力,通过交换公共租赁住房的使用权来解决,是一条较方便、较节省、见效较快的途径。以前,为解决群众住房困难问题,政府部门曾组织住房调整互换工作,如1980年福州市曾成立三级换房机构,承办过全国大中城市第二届换房工作经验交流会。 福建省委十届十次全会提出,要努力实现幼有善育、学有优教、劳有厚得、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住有宜居、弱有众扶。期待相关部门秉持将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的精神,按照“你不跑,我来跑”的服务理念,构建公共租赁住房互换平台。通过平台统一采集和发布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的调换和互换需求信息,并建立线上业务办理流程,提供“一站式”服务,让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办理公共租赁住房调换互换业务,最大限度满足保障对象的需求,解决保障对象的后顾之忧。这也是强化稳岗和民生保障,优化就业生活公共服务的重要措施。(福建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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